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7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 >> 时评 >> 正文
人民法院报评论员:法治严惩暴力,法治保障法官履职!
时间:2017-02-06 09:21:17    作者:桂晨博    来源:人民法院报

当举国沉浸在欢度春节的喜庆气氛中时,我们却悲痛地接到噩耗。广西陆川男子龙建才因1994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沙坡镇人民法庭判决离婚后一直对时任该法庭庭长傅明生怀恨在心,伺机进行报复。时隔22年,今年1月26日——也就是农历腊月二十九,龙建才携带事前准备好的尖刀闯入傅明生的住所,将已经于2013年11月退休的傅明生捅伤致死。

长歌当哭。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捍卫者,如果连法官自己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那还怎么要求他们来维护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来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呢?

无论事件的起因是什么,不管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什么,这一漠视生命的暴行都严重突破了人性的底线,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重伤害到全国千千万万默默奉献、兢兢业业的法治工作者及其家庭。这一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不可原谅,必须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

从2015年湖北十堰四位法官遇袭到去年北京昌平马彩云法官遭枪杀,再到今天陆川法官傅明生被暴力杀害,我们在谴责暴行和悲愤的同时不禁沉思:在依法治国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暴力伤害法官、践踏法治的恶性事件为何屡屡发生?

这些血淋淋的事件一方面警示我们,加强对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职业保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当然,国家对这一问题早已关注。201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这是首个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中央对保护司法人员的鲜明态度,表明了中央关心基层、保护基层司法人员人身安全的决心。广西法院系统也因地制宜对这一规定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起到了明显作用。但陆川法官被杀害事件则表明,我们在司法人员各类权益保障机制、范围、效果等方面还有很多亟需完善。

另一方面,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普法之路任重道远。法官是社会规则的裁判者,居中断案,不管判定当事人双方孰胜孰败,只要是秉着一颗公心依法作出,哪怕裁判结果不能让自己十分满意,当事人都应当予以尊重。另外,法律也为其提供了上诉、申诉等多种救济渠道。如果单单以个人意愿得不到支持和满足就迁怒于法官,迁怒于社会,用最暴力的方式来砍砍杀杀,那这个社会的公共秩序谁来保障?更谈不上真正能保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官遭袭远非个案,一线法官或多或少都有遭遇人身伤害的情形。长此以往,每个法官都可能会为社会矛盾买单,最后所有的人都是受害者。

傅明生同志参加工作35年,是一位优秀的人民法官。我们再次对傅明生法官的遇害表示最深切哀悼!这样的暴行让我们痛心!有媒体评论:夺去马彩云法官生命的枪声犹在耳旁,又一位共和国的法官被一个20年前的当事人残忍杀害!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要再让正义蒙羞,不要再让法袍染血!法治不会向暴力屈服,傅明生法官虽然不幸殉职,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大旗不会倒下,无数法官会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做好平凡而伟大的“燃灯者”!


关注《中国审判》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