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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3年访问量超过52亿次
裁判文书不公开需说明理由
时间:2017-02-04 08:51:40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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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孟绍群

“我在网上找到一份法院曾经作出的判决,案情与我的相差无几,涉及的法律问题一目了然,不用请律师了。”50多岁的黄先生没想到,第一次打官司,便在没有聘请律师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了。

2016年8月,因银行卡被盗刷80余万元,黄先生将银行起诉至当地法院。庭审过程中,黄先生有条不紊地回应银行的主张,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经过3年的不断努力,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2016年8月起,中国裁判文书网每日访问量均超过2000万次,用户覆盖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5亿的访问量来自海外。

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裁判文书上网将法院的判决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截至今年1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布裁判文书2600余万篇,网站访问量超过52亿次。

杜绝文书选择性上网

“开放、动态、透明、便民”,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首先看到这8个字。记者在搜索栏里输入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等信息,轻点鼠标,全国各地法院的相关裁判文书一目了然。

刘学文说:“裁判文书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确实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确保裁判文书公开不留死角。”

近年来,最高法力推上网公开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不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裁判文书上网“晒”出公平正义。

按照最高法的要求,只有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或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才可以不公开。但实践中,一些法院存在裁判文书选择性上网现象,判决生效后“犹抱琵琶半遮面”,迟迟不予公开。

针对这种情况,最高法要求各地法院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平台架设,加大裁判文书全面公开力度,建立严格的不上网核准机制,杜绝选择性上网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李亮说:“针对部分地方法院裁判文书选择性上网问题,我们进一步拓展裁判文书公开范围至所有一审裁判文书。同时明确,裁判文书不予公布的,应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裁判文书的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以及不公开理由。”

据了解,实践中存在法官认为出了判决书,案子便结了,审管办认为判决书归档了案子便结了的现象。为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建议,将上网公开作为法院结案标准,让案结即公开成为法官的工作习惯,并在制度上将上网公开纳入工作流程。

法院判决“全民目击”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院长颜赤介绍说,淮安区法院要求,所有应当公布的文书全部上传,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要经过分管院长的严格批准。裁判文书上网,相当于多了无数网友帮助法院进行监督。

裁判文书是衡量司法公正性的重要载体,把裁判结果挂在网络上、晒在阳光下,有勇气接受围观,有底气面对指责,才能让公正走下高高的审判台,走进群众的心坎里。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认为,秘密是正义最大的敌人,司法公开是有效抵御外部干预的最佳盾牌。只要真正做到生效裁判文书全面公开,一切非法干预就无立足藏身之地。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可以从制度和技术上抵御外来干预。

在吕红兵看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全民目击之下,裁判者在法律文书上体现的不只是字里行间的专业,更是彻头彻尾的廉洁。

吕红兵说,裁判文书不应一上了之,而应服务至上、用户导向。应进一步优化关键词检索系统,让检索更便捷、让目标更精准。比如,按照以案由为主要索引,配以相关关键词的方法进行检索。要进一步提升技术手段,让机器更“聪明”,让用户更“傻”。如此,裁判文书上网的功能和公开的作用,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

倒逼法官高质量办案

“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适用变化很快,持续关注上网的裁判文书,让我受益匪浅。”如今,上网查阅裁判文书已经成为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罗仙永的习惯。通过不断研究裁判文书、归纳总结同类案件,罗仙永感到,自己裁决案件、拟写文书的能力不断提高。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裁判理由、裁判依据和裁判结果的最重要载体,是法官价值取向、法律素养、文字功底的集中反映。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副庭长李军认为,裁判文书是法官的脸面,将其放在网上供亿万人审视、监督,对承办法官处理案件的公正性、文书的说理性、逻辑性等提出更高要求。众目睽睽之下,岂敢草率了事。裁判文书上网倒逼法官提升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

刘学文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3年来,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正在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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