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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零障碍 了解群众难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法院培养双语法官纪实
时间:2016-01-27 15:46:53    作者:桂晨博 贾贞妮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融水县人民法院

图为法官利用当地语言入户调解群众纠纷.jpg

图为法官利用当地语言入户调解群众纠纷

图为法官在同练乡同练村瑶族独居妇女盘求姣家中为她上门立案.jpg

图为法官在同练乡同练村瑶族独居妇女盘求姣家中为她上门立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地处大山深处,全县70%的人口居住在山区,山区民族分布以苗族为主,瑶、侗、壮、汉等13个民族世居于此,少数民族人口37.56万,占全县总人口数的74.4%。因交通不便、条件落后,中年以上的居民大多不通晓汉语,只会使用本民族语言,这一客观事实给审判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为充分保障当地人民的诉讼权利,近年来融水法院推进双语法官建设机制,解决了语言不通这一诉讼难题,赢得当地群众一片好评。

积极培养:解决群众诉讼难

“法官会苗语,我的事就好办了!”2016年1月6日,在大浪法庭里,老王那颗悬着的心终于定了下来。

活了大半辈子的老王第一次来打官司,心里很是忐忑:不通汉语,如何向法官交代清楚事实目的?——这成了他最担心的问题。为此,他努力模仿着电视机里听来的普通话,半苗语半汉语地向法官说起他诉求。

“老乡,不急,你用苗话慢慢说,我们听得懂,可以用苗话交流。”接待他的法官了解到他的窘境,主动提出用苗语交流,这才打消了老王因语言不通引发的种种担忧。

和老王一样不通汉语的当事人法官们见多了,只要当事人一开口,经验丰富的法官们就能判断出他们的民族和日常使用的语言,进而使用当事人熟悉的语言与其交流。

“使用民族语言和当事人交流已经成为我们的惯例”。该院院长关宇表示:辖区许多乡亲不通汉语,接到案子以后,法官们都会认真的排查摸底,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前做好翻译准备,消除语言不通引起的沟通障碍。

“以前遇到了法律问题不找法院,一是不懂法,二是语言不通,害怕说不清楚。这些年法官下乡普法、办案多了,我们看在眼里,也都知道法院里有不少会讲我们民族语言的法官,可以帮助我们在诉请时解决语言不通的难题,所以现在,很多村民也都乐意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5年5月13日,在四荣法庭的立案接待室里,苗族村民刘大兴开心地说。

为彻底消除与山区群众的沟通障碍,该院建立“一招二练三任免”三步走机制,培养出一批优秀双语法官。五年来,该院通过国家政法干警培养、公务员考试共招录干警33人,其中双语干警占招录总人数的81.8%。2012年,建立院内培训中心,开办《民族沟通技巧》、《民族地区民商事审判要点》等培训课程,提高干警审判执行工作中少数民族语言的运用能力。不断锤炼双语干警的司法能力,将条件符合的优秀双语干警任免为审判员,并定期赴柳州、南宁进行法官轮训,充实双语法官后备力量。

2010年至今,该院双语法官增长了一倍,占法官总数的62.3%。其中苗族法官7人;壮族法官12人;侗族法官6人;其他少数民族法官有8人,分别占法官总数的13.5%,23.1%,12.5%;15.4%,基本解决了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语言交流的障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夯实了该院双语办案的队伍力量,为融水这样一个多民族融合地区的人民群众诉求提供了坚实的法官队伍。

     掀起学习热潮:实现司法为民目标

廖彦松法官今年52岁,在法院工作已有20个年头的他始终坚持在办案一线,走遍了融水20个乡镇96个村屯,熟悉各地民风、民俗,通晓苗、瑶、侗三种民族语言。工作中,他发挥语言优势,化解一件件矛盾纠纷,被大家亲切地称呼为“乡土法官”。

“小伙子(刘伟),你拖着不还钱,事情在村里传开了,岂不是坏了你的名声。以后村里祭祀宗庙等等大事,有谁还愿意与你为伍呢?”2015年7月23日上午10点,在拱洞乡一座吊脚楼下,廖彦松的一句侗语打破了近两个小时谈判僵局。

刘伟没想到法官不仅会讲侗语还对侗族的风俗如此了解,在侗族人们常说“不怕狼不怕虎,就怕祖宗不认亲”,法官的这一句话着实绷紧了他的心。

“老大哥,你们都是生意上的伙伴,以后合作的路还长,何不让出一步,留下一份交情?”看着被告刘伟有还款之意,廖彦松用苗语做原告韦大志思想工作。

“我现在马上和亲戚朋友借钱,将这笔债还清楚。”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刘伟狠下心立马借钱还债。

“他既然愿意马上还钱,我就不要这批货的利息了,将本金还给我就可以。”韦大志也做出了让步。

当天下午两点,筹齐了5万5千元债款的刘伟将钱送到了原告韦大志手中,刘、韦两人握手言和,过往的矛盾纠纷从此烟消云散。

“法官多一句当地话,我们就多一份亲切感,什么事情都好商量。”案结事了后,韦大志开心地说道。

“融水山区民族风情浓厚,在办案中,我们常常遇到当事人不买的帐的尴尬。但用民族语言和他们推心置腹的交流,却很快能打开他们心里的那扇门。”廖彦松说。

在实际办案中,使用民族语言不仅能帮助群众解决沟通不畅难题,更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对案件的调解结案也起到很好地促进作用。据悉,2015年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高达82.8%,其中双语法官发挥民族语言优势调解结案的占到91.4%。因此,掌握一门甚至多门民族语言是办案的基本功——已经成为该院的一种共识。

“廖哥,我这个发音对不对?”

“廖哥,‘这是你应尽的法律责任’怎么用侗语说?”

茶前饭后常有不少干警围着廖彦松转,向他讨教民族语言的基本功。

近年来,考入该院的外地干警不断增多,在熟悉了当地地域风俗与审判工作的微妙关系后,大家都积极投入到学习民族语言的热潮之中。自2012年法院成立培训中心以来,每次《民族沟通技巧》、《民族地区审判要点》等课程坐无缺席。此外,该院还成立了翻译团队,对较难翻译的法学术语进行交流探讨,力求将常用的法学术语准确无误的翻译为各类民族语言,确保在立案、庭审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准确无误的翻译。经过不断地学习培训,目前,全院90%的干警掌握了一门甚至多门当地的民族语言。

合理分配:实现沟通零障碍

“这个法庭的人员结构是最适合推进当地平安建设事业发展的。”汪洞新农村协会会长银胜意味深长地评价道。2014年至今,银胜协助汪洞法庭的法官们调解了不下200件民商事案件,在他眼中,基层的法官工作的方式更接地气。

汪洞人人民法庭是该院最远的派出法庭,离县城100公里,管辖6个山区乡镇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辖区有瑶、侗两个自治乡,居住着苗、瑶、侗、壮、水等多个少数民族,地域风情浓厚,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杂居地。

现今,汪洞法庭全体干警均为少数民族家庭出生,工作中,他们熟练的操持着一口地道的民族语言,耐心的和当地的群众交流。巡回办案、下乡普法、驻村调解,这些都是他们常态工作的写照。对几位常年奔走在乡间的法官来说,这里没有他们不熟悉的山路,没有他们不会讲的语言、没有他们不了解的风俗。这些年来,他们就是靠着一条腿、一张嘴、一颗心,渐渐地拉近了法官和村民间的距离。他们巧妙地借助当地的风俗习惯、熟练地运用当地的民族语言化解了一件件乡里乡亲的矛盾纠纷。

“法官们找准群众间的矛盾突破口,熟练地运用民族语言耐心释法说理,以一种亲切、真诚的态度为群众办实事,调解的效果的确好”汪洞新农村协会会长银胜也为法官们的办案方法点赞。

“在工作中,用群众的话与群众交流是比较好的”汪洞法庭的副庭长戈宁表示,由于基层法庭工作的服务性与便民性,使巡回办案每年均占到法庭办案数70%以上,在巡回办案中使用双语,能带来更多的附加值。

“法官在群众心中就是一杆公平的称,当巡回法庭开到家门口,很多村民都会聚集来看,可当中又有很多群众听不懂普通话,若能够用当地民族语言阐述案情、释理说法,百姓心中有了数,自然就对法院的判决心服口服,司法的公信力就是这样在工作中一点一滴地聚集来的。”戈宁解释道。

在实际工作中,汪洞法庭只是该院各基层法庭的一个缩影。2015年年初,该院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加大各庭室的双语办案人员力量。对于与山区群众打交道的基层法庭,该院更是根据法庭辖区民族分布情况,配齐苗、瑶、侗、壮等双语法官及干警,实现基层办案沟通无障碍,如今,四个基层法庭有双语法官10人、双语书记员11人,实现基层法庭双语干警100%覆盖率,极大程度的满足了边远山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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