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评论员:依法维权 固我长城
时间:2015-07-31 09:53:2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民军队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钢铁长城,是捍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坚强柱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一个巩固国防,没有一支强大军队,实现中国梦就没有保障。 为军人维权就是在为祖国维权、为人民维权,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是人民法院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和责任担当。信阳法院不是把涉军维权工作仅仅当作一项具体的工作,而是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在各项审判工作中用心谋划,精心部署,成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领导协调、日常联络、军地协作、督办跟踪回访、司法救济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推动了涉军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周强院长指出,做好涉军维权工作要用情,要带着感情。河南法院在涉军维权工作中,明确提出,“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因为革命先烈在战争年代作出了特殊贡献和巨大牺牲,他们的后代理应受到党和政府格外的照顾和优抚,也更应该享受到特殊的司法服务;现役军人保家卫国、巩固国防,法院理应为他们保护亲人,让军人安心服役。信阳法院在涉军维权工作中,十分注重激发广大干警对军人军属和红色群体的真挚感情,坚持把军人军属反映的每一项诉求都当作自己的事来对待,切实为军人军属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 涉军维权不同于其他维权,绝不能维护了军队军人军属权益,却伤害了军民关系。这就要求法院在维权过程中,既要依法,也要讲情,尽量把调解作为化解涉军纠纷的主要手段。信阳法院紧紧围绕中央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大决策,始终把维权工作的重点放在妥善解决涉军纠纷上,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审理各类涉军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涉军案件各方当事人,把握利益平衡点,让涉军维权案件的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信阳模式”的鲜明特征是:真正履行了“为军人维权就是为祖国维权”的责任担当;真正践行了“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的庄重承诺;真正实现了“维护军地团结、军民融合”的根本工作目标。这些都扣住了人民法院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的关键和核心,开创了新时期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新思路,必将成为河南乃至全国涉军维权工作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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