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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育培训助推队伍“三化”建设
时间:2015-06-19 10:49:22        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月18日,全国法院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这个《规划》和《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中央组织部近期将修订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各级法院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大力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2011年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法官培训条例》和《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教育培训工作发展更加平衡,培训能力显著增强。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续全面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当前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院队伍的“三化”建设都对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视角,建立更加开放、更有活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要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法院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以提高司法能力为主线,分类分级抓好重点培训。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要善于把法官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警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坚持把提高司法能力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线,努力做到培训目标指向司法能力、培训内容偏重司法能力、培训方式着眼司法能力。

我们相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各级法院的努力下,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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