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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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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院:高效解纷护航企业发展
时间:2025-03-06 14:54:40    作者:乔元兀    来源: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你们的事儿解决了,我看都挺高兴的,能否相互握个手?”在法官的撮合下,原、被告双方笑着伸出了手。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释法明理、协调沟通等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成功化解了这起涉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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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供图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原告抚松某企业与被告中铁某大桥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一幢大楼租赁给被告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为4年,年租金60万元。合同签订后,中铁某大桥局支付给抚松某企业一年租金,后续再未支付任何费用。截至起诉前,中铁某大桥局累积拖欠包括租金及原告代缴的水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190余万元。

“由于对方拖欠资金太多,导致我们企业陷入困境,职工都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们也多次找对方协商,都没成功,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抚松某企业代表白某说。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为尽快消除双方纠纷,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人家企业现在很困难,没钱开支,工人意见很大。如果继续拖下去进入执行程序,将来会给你们单位造成诸多不利影响,你们可要仔细斟酌……”

“不是我们故意拖欠,而是在资金方面暂时遇到困难。我们想想办法先拿一部分,麻烦法官跟原告说一下,剩下的欠款能不能给点时间按月还,最后我们一定全还上。”

“被告的意思是,你们能否考虑考虑,让让步……”

法官从情理法等多角度不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达成和解两日内先行付给原告企业15万元欠款,剩下欠款被告须在4个月内按月陆续支付完毕。最终,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针对这类涉企纠纷案件,我们始终坚持以‘稳商、护商、服商’为目标,通过采取简化涉企案件全流程解纷机制,力求高效、实质性化解纠纷,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承办法官谭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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