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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志不移献余热 老骥伏枥守初心
——记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吴洪凌
时间:2023-07-24 15:14:22    作者:王小兰 凌燕华    来源: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

“感谢‘吴法官’为我们调解,让我一天之内就拿到钱了。要不是您做了大量的工作,我还要去打官司。”拿到欠款的张某连连道谢。而他口中所提到的“吴法官”,实际上是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吴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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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吴洪凌正在工作。供图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

矢志不移献余热

1958年出生的吴洪凌曾是一名军人。1980年退伍后,吴洪凌进入上犹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到法官,他把根深深地扎在基层,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步履不停。

2018年12月28日,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了近39载的吴洪凌迎来了退休。

“哪怕退休了,也要始终心系群众。”吴洪凌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退休后,他选择再次走进法院,发挥余热,成为了一名特邀调解员。

在基层工作多年,吴洪凌经常面对烦琐的案情,由此也练就了一身调解本领。这些本领在其任特邀调解员后,进一步发挥了优势。他总能在纷纷扰扰中,抓住问题的症结,巧妙地化解矛盾。

耐心细致促调解

今年4月,吴洪凌办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尹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行人钟某(65岁)相撞,造成钟某受伤并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尹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因电动车未购买保险,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久未达成一致。随后,钟某向上犹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

吴洪凌接手该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向当事人讲明了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起初,调解工作很艰难,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相差悬殊,但吴洪凌没有放弃,决定啃下这块“硬骨头”。他在做当事人家属工作的同时,又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予以明确核算,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

在调解工作中,吴洪凌不仅是调解员,还是“宣传员”“普法员”。在陈某诉黄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黄某欠陈某劳务工资56900元。经劳动局等部门调解,双方虽达成了口头协议,但陈某始终没有拿到工资款,遂将黄某起诉至上犹法院。案件交给吴洪凌后,他了解到双方外出均不在本地,便通过视频的方式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支付劳务工资的法律后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虽然已65岁,但吴洪凌依旧满怀工作热情。今年5月以来,吴洪凌共主持调解并结案15件。

秉持公正守廉洁

作为一名老党员,多年来,吴洪凌在工作中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的品格,公正严明,不偏不倚,用一颗炽热的心为民解纷,用坚挺的脊梁为民主持公道。

“能在退休后走进法院调解室,继续为民解忧,让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吴洪凌说,作为一名曾经的法官、现任的特邀调解员,自己将始终如一,不忘初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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