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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最美基层干部”贵在“学行合一”
时间:2014-08-21 08:45:17    作者:陈默    来源: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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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胜义(左一)在当事人家里做调解工作(贾共鑫 摄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确定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副庭长闫胜义同志为“最美基层干部”先进典型,该典型在全社会得到了广泛宣传。这是继翟树全、姜霜菊之后,全国法院系统第三位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闫胜义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下发《关于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闫胜义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向闫胜义同志学习的活动。(8月18日《人民法院报》)

闫胜义同志扎根基层27年,三次放弃调回机关工作和升职的机会,始终坚守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最前沿。他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始终以一颗公心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依靠群众智慧化解基层纠纷,处理了大量的疑难案件。他审理的2600件案件,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闫胜义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最美”的精神风貌和崇高品格。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先进性。闫胜义同志的先进事迹,使人深受感动和鼓舞。

笔者认为,学习“最美基层干部”闫胜义同志先进事迹,既不能照搬照抄,邯郸学步,东施效颦;更不能浅尝辄止,走形变味,而是贵在“学行合一”,形神兼备,深入精髓;要以先进事迹为镜,对照自己的灵魂和内心,聚焦自己的言行举止,映照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做到深学细照笃行。

首先,要对照学习闫胜义同志忠于法律、公正司法的职业品格。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始终用一颗公心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进而检视自己在执法办案中的职业操守的坚持情况,进一步强化职业精神。

其次,要对照学习闫胜义同志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闫胜义同志扎根基层27年如一日,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始终千方百计为百姓排忧解难。审理的2600件案件,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要通过学习,全面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

第三,要对照学习闫胜义同志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尚品格。闫胜义同志为人清廉,甘守清贫,始终奉行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27年来,他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决拒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做到淡泊名利,无私奉献。通过学习,要始终坚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守住廉洁底线,努力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总之,各级法院干警学习闫胜义同志先进事迹,必须咬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学行合一,忠于职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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