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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协议,难以让“红包”药到病除
时间:2014-02-24 09:47:46    作者:司马童    来源:人民法院报

在推广“红包协议”时,还该附带着公布一份“收受警示”,内容如“医生收受红包,承担患者所有医疗费用”、“医生索取红包,终身禁止行医资格”等等,并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执行一起。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卫计委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卫计委很聪明,医患双方都签下了这样的一份“红包协议”,便说明对于整治“红包顽疾”,相关部门一直以来都是高度重视的;卫计委可能也很纠结,明知这则消息一出,各种冷嘲热讽便会纷至沓来——协议若是真的有用,医生收受红包现象,哪会长期成为禁而不绝的社会“丑点”?

愿望的确很“丰满”,二级以上的医院,如果凭着医患双方的一纸协议,药到病除地解决了“红包问题”,那么某些白衣天使中的“黑心形象”,也许真的就将日渐式微,甚至很快不复存在了。可事实会是如何,看看这种不咸不淡、不痛不痒的“协议疗法”,估计多数看客会想到,它的作用必然是很“骨感”的。道理很是简单,性命攸关下,协议算个啥?到底是命重要,还是几个钱重要?倘若这种协议的最大所求,无非就是为了“一签了之”,以资“总结汇报”,那么医患双方大概都不会过于当真。倒是有网友嘲笑道:这反有可能成了“提醒”个别不懂行、不识趣的患者及其家属,“你该送红包了!”

群众都不是傻子,哪有死乞白赖地求着人家“收红包”的。就“医疗红包”而言,那些需要“送红包”的,往往都是病情严重的。而现实经验是,如果送了,医生就会说:“放心吧!病情没有那么严重,按照现今的医疗条件,完全会康复!”;要是不送,医生或会一句“对不起!我们尽力了!”作为患者及其家属,他们能怎么样?或者说他们又该能怎么做?谁让你生了重病呢,盼着能治好,普通百姓不“送红包”还有啥良策呢!

多年来的抨击和议论,公众并不糊涂:“红包协议”难以从本质上解决问题。不管是“医疗红包”还是官场腐败,归根结底就是一度以来的违法成本太低。现如今,中央三令五申之下,已经显现了要对各种贪腐现象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施治;作为医疗部门,倘若不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手,对众矢之的的“红包腐败”,在治理和打击上仍然优柔寡断、不下猛药,老百姓又怎会为着出现一份“红包协议”而喜不自禁、赞不绝口?

“红包协议”未必不能推广签订。而我觉得,要让广大患者真正吃下“定心丸”,信心十足地不再去作“割肉进贡”的傻事,似乎还该再附带着公布一份“收受警示”。其警示内容也不必太多,只需列上几条诸如“医生收受红包,承担患者所有医疗费用”、“医生索取红包,终身禁止行医资格”等的有力举措,并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执行一起,试问局部地区、一定范围的“医疗红包”,还会像现在这般毫无畏惧地“想收就收”、败坏风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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