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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红色传承里的“寻乌经验”
时间:2020-08-26 15:11:22    作者:黄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8月25日上午10时,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现场》栏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共同推出的“一站解纷争之红色传承里的‘寻乌经验’”全媒体直播节目正式拉开序幕。

现场调解之土地互换引发的纠纷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项山乡村民卢女士与潘先生在2003年口头约定,将各自的承包地进行互换耕作。互换后,潘先生在农田上种植了果树。2019年底,卢女士希望收回土地自己耕作,但被潘先生拒绝。2020年初,经桥头村书记、项山乡司法所调解,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卢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潘先生返还承包地及清除土地上的果树。经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法官调查,发现两家人原本关系很好,并且这两块地之前互换耕作十几年也没发生纠纷,具备调解的基础。

调解过程中,两家人合坐一桌,瓜果茶水齐备,客家乡音绕耳,在“请吃茶”的过程中,法官和“五老”调解员根据客家风俗习惯、乡规民约,用情打动、以理服人,化解负面情绪,促成两家人握手言和,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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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寻乌县项山乡水口古树林调解现场。

法官不只在法庭,还到田头、屋场、祠堂现场办案,这是“诉讼服务在一线、调查研究赴一线、调解审判到一线”的具体应用,是对群众路线的践行,也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题中之义,同时达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将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串联起来,实现“五治融合”。

现场调解之物业费缴纳纷争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一村(社区)一队”工作队的法官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案涉小区有60多户业主拒缴物业费。经过法官与部分业主沟通交流,得知业主之所以不按约缴纳物业费系因物业公司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形,本场调解围绕业主罗女士与物业公司展开,在社区内部“小小调解室”进行。经过调解员努力,罗女士当场支付所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放弃了利息和违约金请求,也表示将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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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章贡区社区调解现场。

本场调解是法院将重心下移,建立“法院+社区”工作机制,安排干警结对社区,与社区联动筛查出矛盾纠纷,并从源头进行化解的典型案例。这是赣州法院推动“寻乌经验”从农村向城市发展,深入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一种有益探索。

现场调解之拖欠租金起争端

钟先生向杨先生租赁土地一块用于开办游乐场,每月租金1693.3元。因受疫情影响,钟先生未能按时支付租金。2020年5月,双方确认钟先生尚欠杨先生八个月租金。考虑到疫情,杨先生主动免除三个月租金,双方约定钟先生应于7月1日前支付结欠租金共计8466.5元。付款期限届满后,钟先生仍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瑞金市人民法院认为案情明了简单,适于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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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调解现场。

为了更好地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更好地起到教育、引领、示范作用,调解现场选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本场调解展现了“法院+工作室”的工作机制。瑞金市叶坪法庭在辖区7个村设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每个工作室都聘请了当地党代表、人大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在现场见证了整场直播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陈赣飞说:“刚才观看了几个案例,我感觉法院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中都很有建树,通过延伸司法触角,主动靠前服务,结合红色资源、客家风俗,运用智慧法院手段,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同样观看了整场直播活动的江西省人大代表蓝启玉说:“我理解的‘寻乌经验’,就是法官走出审判庭,走入百姓中,与群众形成感情联结,与多方调解力量形成治理联动,使矛盾纠纷可以多种渠道化解,足不出户就可以接受到司法服务,真实减轻了群众诉累。”

本次直播由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频移动网、国际在线、微博、快手等61家媒体、平台同步进行,共计3100万网友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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