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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一面被执行人送来的锦旗
时间:2020-07-17 13:30:04    作者:于利涛 边新江    来源: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明执行,化解企业危机;善意执行,破解执行难题”,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赠送锦旗的情况时有发生,但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送来表示感谢的锦旗实在是件“稀罕事”。就是这样一面锦旗,为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开展的“善意+文明”执行作出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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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郭磊

原来,该案被执行人是吉林市某民营医院,该医院是吉林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之一。2019年12月,医院因融资合同纠纷被上海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起仲裁。2020年1月,经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书确认,该医院应向上海保理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债务共计一千四百余万元。其后,因医院未按期限履行给付义务,上海保理公司就到期债权共计五百六十余万元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冻结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及财产。同时,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到医院调查相关情况。法官在走访中了解到,被执行人暂时无法偿还债务的主要原因是医院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购置医疗设备和引进人才。受随之而来的疫情影响,医院无法正常经营,直接导致资金链断裂。基本账户被法院冻结后,医院在办理医保核销、银行贷款、药品采购等方面受到了严格限制,几乎无法正常营业,已经濒临倒闭的风险。

一方是需要维护合法权益的申请执行人,一方是即将陷入破产困境的企业,面对这样“两难”的状况,吉林中院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寻求解决途径。经研究,该院执行局制定出“先期履行、分期给付”的调解方案。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办案群耐心调解,终于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立即给付了首笔200万元执行款,申请人也如约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随之解冻,医院得以恢复正常经营。

“‘善意+文明’执行,绝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也绝不是减轻强制执行的力度,而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局长刘海东表示,当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社会秩序,也是“善意+文明”执行首要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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