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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中院:扎实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将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
时间:2020-04-29 16:00:56        来源: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把纠纷平息在初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在司法职能和社会职能中全力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

扶余市弓棚子镇江西镇村是远近闻名的“无讼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这里初显成效。2017年,村里成立了人民调解室。法官加调解员的双重劝解,将江西镇村村民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3年多的时间里,该村未发生一起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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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欣是建立江西镇村人民调解室的推动者。在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刘欣了解到村民李某妻儿因车祸致伤,全家债台高筑,不知该如何维权的困境。经过法院特事特办,在最短时间内立案、审理、宣判后,李某一家得到了合法赔偿。

李某的事情触动了刘欣,也令他更加坚定成立人民调解室的决心。刘欣和同事们既要做好农村这块重要普法阵地宣传员,更要在群众与司法部门之间架起一座信任的桥梁。自此,进村普法、上门服务成了他们的日常工作。如今的江西镇村已经成为松原市的无讼示范村,村里每个月都会有下派法官值班,还有5名人民调解员、2名特邀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室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达到“矛盾不上交、不出村、不成诉”。

江西镇村的改变,是法院扶贫干部在做好帮扶工作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排查矛盾纠纷,把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的成功尝试。

为了将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松原中院坚持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从大局着眼,立足松原实际,积极探索,以“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高效落实”明方向、定措施、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松原中院联合松原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先后与仲裁、工商联、妇联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出台涵盖了民商事纠纷、妇女维权、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拓宽多元解纷途径。同时,该院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组织与法院实现司法确认对接。组织全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诉源治理活动,专题攻克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源治理。创新委派调解、现职法官调解两种模式,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19年至今年3月底,全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7785件,调解成功率达68.48%。

以江西镇村为起点,以“无讼村”为示范,松原中院扎实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现诉源治理。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松原全面振兴营造稳定发展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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