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7-07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临海法院:执行干警开辟绿色通道 助力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20 15:37:07        来源:临海市人民法院

当前,为了尽快复工复产,有的企业想要主动履行更快恢复信誉投入生产,有的企业希望早日执结案件收回借款。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助力复工复产,开辟绿色通道,促进经济恢复正常运行。

2016年,A公司向张某借款200万元用以扩大生产。借款到期后,A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张某遂向临海法院起诉,法院判决A公司归还借款200万元及利息,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发现,A公司名下确有厂房及设备可供处置,但已经租赁给前面提到的这家纺织公司,租期尚未结束。而纺织公司正在准备复产,若贸然处置,会给纺织公司带去严重的影响。于是执行干警告知纺织公司,其租赁的厂房设备将被处置,希望三方能坐下来谈一谈,找到一种既保障当事人权利,又能不影响纺织公司复工复产的解决方法。

没想到,张某开门见山地表示拒绝和解,他提出要么支付全额现金,要么卖掉厂房设备,不愿与A公司和不相识的纺织公司多交流。A公司知道后,也不愿继续交流。这可把纺织公司急坏了。

执行干警抓住处置财产相对较慢这个关键点劝说张某:“受疫情影响,厂房设备的拍卖速度较慢,和解成功反而能使部分资金更快回笼。”

考虑到张某和A公司曾经是关系较好的合作伙伴,执行干警继续打出感情牌,“大家都是合作伙伴,关系闹得这么僵干啥?再说纺织公司急着开工好给工人发工资。如果谈下来,你的钱更容易到位,纺织公司也能顺利开工,不是皆大欢喜吗?”

一次次苦口婆心地劝说,终于让张某初步同意和解。

眼见三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执行干警趁热打铁继续做他们的工作,终于在3月13日,组织三方签署了和解协议。约定A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还清200万元借款,如果未及时还款,纺织公司主动配合法院进行财产处置。签订当天,A公司就将第一期履行款当场转给了张某。

“感谢法官,我们终于可以安心的开工了!”随着协议的签订和一声声感谢,纺织公司的复工复产难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