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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司法战“疫” 海事审判不缺位
时间:2020-03-12 13:25:25    作者:孙雅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11家海事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法院、当地党委政府抗疫部署,精准把握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充分发挥海事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优势,以全面的线上诉讼服务、高效的线上调解审判执行,让因疫情无法正常出行的诉讼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新时代司法的公正、高效、便捷与温暖。在履行好审判职责的同时,他们还积极下沉社区、参与自愿服务、开展法治宣传,为疫情早日结束贡献一份力量,充分展现了全国海事法院人与时俱进、司法为民的精神和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品质。

全面的线上诉讼服务,全方位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

海事审判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2002年1月1日,“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即上线运行。目前,该网站已具网上立案、网上申请、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等多种线上诉讼服务功能。2019年8月底,基于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广、涉外性强,当事人异地诉讼情况多、跨域立案的需求更迫切等特殊性,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下,11家海事法院全部实现了跨域立案。同时,各地海事法院还依托当地法院开通的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ODR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等线上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多年来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在此次疫情特殊时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面对疫情的到来,各地海事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对内,果断采取疫情期间诉讼服务和立案工作多项举措,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确保各项工作顺畅高效运行。北海等地海事法院出台《关于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强有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武汉海事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出“审、调、访远程化”和“立、审、执网络化”,“保障诉讼当事人及法院干警的健康”和“保障庭审不停、维权不止”的“两化”“两保”有力措施。

对外,受疫情影响,各地海事法院第一时间暂时关闭了诉讼服务中心,但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工作一刻也不能耽误。一方面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事项办理公告和温馨提示,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相关事项,以保障当事人能够及时通过网络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热线或者公共邮箱、邮寄等方式行使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及时调整诉讼服务理念,合理调配人员轮流值班,全面展开线上诉讼服务,确保立案电话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确保网上立案案件的实时审核,及时办理;对于当事人不便于上网立案的,告知其通过邮寄立案方式申请线下立案,全力为当事人做好诉讼服务。辽宁大连海事法院在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时期,通过高效细致的工作,指导当事人在线快速办理了一起起诉期限即将届满案件的立案手续,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海口海事法院通过电子方式送达文书3件。

高效的线上审判调解执行,高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面对疫情的考验,全国各地海事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在线庭审系统、ODR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移动微法院、微信、电话等方式,积极展开线上审判、调解和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2月3日,天津海事法院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天津某货代公司诉上海某供应链管理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敲响疫情防控期间天津法院网上远程开庭“第一槌”。2月20日,厦门海事法院通过“智慧庭审”平台,线上开庭审理了一起海事行政案件。为保障在线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南京海事法院制定《互联网庭审操作规范》,对互联网庭审的适用条件、庭审规范等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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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疫情期间首次进行网上开庭。

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一起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四位分别地处福州、广州、青岛和上海的代理人与法庭实时连线,推动“无接触式”线上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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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一起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分别地处福州、广州、青岛和上海的四位代理人与法庭实时连线。

山东青岛海事法院院庭长发挥领头雁作用,通过互联网审理案件15件,占到该院全部线上办理案件的50%。该院还结合案件特点不断探索创新,首次通过互联网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会议跨越四省、联通八方,近3000万元船舶拍卖价款分配方案当日裁定,当日分配到位。该案例入选山东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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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山东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李伟担任审判长,与法官王爱玲、匡浩组成合议庭通过互联网庭审审理一起涉外船舶服务合同纠纷案。

各地海事法院还充分发挥调解优势,通过线上调解、线上司法确认促进纠纷的多元化解。2月11日,经广州海事法院多次远程调解,原告王某终于拿到了被扣留了4个多月的内河船员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并通过微信接收了被告支付的赔偿款。王某当庭表示撤诉并激动地写下了“疫情无情法官有爱”的感谢信。2月17日,大连海事法院法官灵活运用线上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远隔千里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2月26日,广州海事法院对某渔民协会主持调解成功的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进行了一场零接触的线上司法确认,该案是全国首宗跨越粤港两地的司法确认案件,同时也是该院首次对跨粤港两地案件进行“云庭审”。天津海事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者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线上成功调解30余件海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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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于2月26日,首次对跨粤港两地案件进行“云庭审”。

为了保障生效裁判的权威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疫情期间,武汉海事法院加大线上执行工作力度,通过网络成功拍卖船舶5艘,成交价总额3091.4万元,溢价率达20.7%。宁波海事法院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积极通过移动微法院、电话等方式,尽力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金钱给付类案件,同时积极运用网络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网上拍卖船舶、车辆获得执行款782万元,通过网上银行向161名船员发放工资886万元。

各地海事法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安排各业务部门以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对涉海、港航、物流、贸易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因交通、复工等引发的履行合同、开展业务、执法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前研判受疫情影响已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纠纷,组织办案法官撰写疫情背景下海事法律风险解答,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和诉讼指引。除了做好审判执行之外,海事法院积极下沉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湖北武汉、浙江宁波等海事法院的法官都始终站在基层防疫第一线,涌现出许多感人的事迹。

“云端”司法战“疫”,海事审判不缺位。在这场生命安全保卫战中,全国海事法院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创新、敢于奉献,运用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的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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