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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院长带头线上办案示范引领树标杆
时间:2020-02-29 20:34:30        来源: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在手,牵头把总、统筹推进。作为该院总带班领导,院长周兴佳带领全院干警,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强力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立案、网上审判、在线执行,实现线上线下有序对接、高效运转,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

先行先试

2019年末,周兴佳执行工作提出一个课题:如何实现与被执行人不见面就能缴纳执行款。经过一段时间的攻关,二维码缴付执行款新举措很快出台。从最初每日上限500元,到10万元,再到目前的50万元,这项功能的开通,为疫情防控期间的“隔空”执行扫清障碍,安上“助推器”,使特殊时期法院执行工作更加便捷、安全、规范、高效。

阻击病毒,绝不阻挡执行脚步

“每一起案件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阻击病毒,绝不能阻挡执行的脚步!”周兴佳在指挥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带头办案。这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是购房户,2019年11月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是大庆一房地产公司。经周兴佳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房地产公司按月支付执行款,最后一期履行期限为2020年3月。起初,被执行人还能遵守约定,每月如期缴款,但自疫情发生以来,其负责人便以经营压力大、所得款项入不敷出为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后经多方调查,周兴佳发现该企业有充足现金流。他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沟通,深入释法明理,经过说服教育,被执行公司负责人董某当即认错,并表示会一性次给付完毕。

疫情期间,追赃挽损绝不止步

罚金刑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有一个心理误区,即认为自己被判了刑,不应再缴纳罚金,有“打了不罚”“罚的不打”的错误观念。65岁的黄某就是其中一位。刑满释放后,他认为刑已经服了,不应再缴纳任何款项了。

了解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后,周兴佳于2月27日拨通了黄某的电话。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他首先表示对黄某心情充分理解,随后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指出其错误所在,为黄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最终,黄某让其儿子通过手机扫描执行案款缴纳二维码,代缴罚金款。

疫情发生以来,周兴佳坚持带头办案,通过网络查控、视频连线、电话沟通、微信联络、二维码缴付案款等措施,已执行完毕5起案件,彰显了高新区法院在疫情防控时期,全力以赴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保证执行质效不滑坡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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