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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审判两不误!大庆高新区法院一周在线调解27件
时间:2020-02-21 19:44:58        来源: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一周时间,我过得很充实,和同事待在家里,共调解了27起物业合同纠纷!另外,还可能再调解84件,因为他们都同意调解,只是数额还没最终定下来,且彼此差距不大。”2020年2月19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司法局派驻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物业纠纷案件的专业调解员张璐这样说。

据悉,大庆高新区物业公司相对集中,是物业纠纷集中所在地。自疫情发生以来,多个物业公司纷纷要到法院立案,要求503户业主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接到请求后,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及时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告知疫情期间法院诉讼服务新模式,并加大诉前委托调解力度。只要符合调解条件,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全部进行委托调解。

经网上立案审查,发现其中198起案件因诉讼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而予以退回,建议物业公司补充材料再做决定。余下的305件,全部通过多元化调解平台完成委托手续,移交至派驻高新区法院处理物业纠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疫情当前,防控是关键。为防止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多元化调解工作实行网上办公,隔空调解。故在高新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出现了一改往日人满为患的景象。调解员们正在家里开展网上办公,他们拿起手机,熟练运用微信群聊功能,对一些诉前委托调解的案件,开展在线视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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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上午,派驻高新区法院的专业调解员张璐及孙晓冬,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涉案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和305名业主,了解各自诉求、心态、物业服务情况及调解的可能性,并将可能调解的113名业主拉入同一微信群,以便后续开展调解工作。

在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后,调解员张璐及孙晓冬二人从16日起,正式开展调解工作。二人采取了电话或微信进行单方调解,并根据情况对被告逐一或一同做思想工作,告知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对服务不满可以提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告知被告,要切实提升服务水平,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物业公司要想经营好,就必须得到业主的支持,对立起来,对谁都没有好处,因为再好的金疮药,都不如不破口!

在法官电话及远程网上指导下,最终成功调解27件,并且调解结案的绝大多数业主,当即履行,通过微信方式将所拖欠的物业费一次性转给涉案物业公司。另有84件,亦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

“人在家中,足不出户就能调解,而且还能真正化解纠纷,这不仅让我们少跑很多路,还节省了我们的时间与金钱,我为这种调解方式点个赞!”一业主孔某通过微信给调解员张璐发来了这样的信息。

这只是大庆高新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多元化调解工作的一例。

据了解,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大庆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多元化调解工作,注重选聘专业人士充当人民调解员,并与区司法局共同选聘4名具有专业优势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更是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功能,推行远程视频调解纠纷,确保防控与审判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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