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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有助于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
时间:2014-05-06 12:27:03    作者:江滔    来源:广西博白县人民法院

5月5日,《经济参考报(微博)》报道了我国提出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根据规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成后,我国每个公民一生都将有一个也是唯一的信用账号。

据了解,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牵头下,最近,由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完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送审稿)》(下文简称《纲要》)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纲要》提出,下一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按照“一套组织体系、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全面展开。其中四大重点领域是指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

在当前审判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方式方法五花八门,一些被执行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前就将存款转移;一些被执行人将不动产登记在他人户名上;或者干脆就“走飞机”,任凭执行法官到金融部门查询也是徒劳无功。加上执行人员缺少对执行工作的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执行措施和方式方法难以穷尽。还有财产保全措施不力的情况,造成一些本来容易执行的案件难执行。再有就是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不强,社会法律环境不如意,公民个人和有关单位都不能做到配合支持当事人调查取证,造成申请执行人举证困难等等,诸如此类等多方面的原因,从而就导致法院执行不能。执行难一直是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人们对我国审判机关裁判执行状况的公认评价。

根据《纲要》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我国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该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助于对人民法院下一步破解执行问题,具有很大的帮助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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