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3-29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 >> 法官论坛 >> 正文
对审判管理的认识与探索
时间:2014-04-21 14:14:11    作者:刘东安     来源: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

《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要求加强审判管理的组织落实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以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和《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法院要建立完善司法考评体系,牡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以法院运行多年目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考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等手段,形成了审判质效客观化引领审判决策科学化、管理职能一体化、管理制度系统化的审判管理考评管理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发展。

首先,对审判管理的认识。

审判管理就是通过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新的审判改革管理方式;最高法、省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审判流程和办案质量效率的管理监督。“这意味着,审判管理改革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以审判为天职的人民法院中,审判管理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法院审判管理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环境更加复杂。这一切,都对人民法院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只有加强审判管理,才能实现忠诚、公正、为民、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审判管理,是围绕案件审判展开的、以审判决策、程序控制、质量督查、行为激励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体系。审判管理是与案件审判相伴而生的,有案件审判就必然有审判管理,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民法院工作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司法审判和司法管理。在此基础上,司法审判可以划分为案件审判和审判管理,司法管理可以划分为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和政务管理。由此可以看出,审判管理跨越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和司法管理两大工作领域,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多年来的审判管理改革实践中,我们越来越充分地认识到,审判管理是审判工作的基础抓手,抓住了审判管理,就抓住了审判工作的主动权;审判管理是司法管理的核心所在,抓好审判管理工作,就必然促进司法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法院的审判管理改革实践证明:加强审判管理,对于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人民法院有效破解司法难题,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其次,审判管理存在问题。

目前,在审判管理实务中,对审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审判管理资源配置不合理,存在着管理意识淡漠,主动性缺乏的问题。由于责任意识不强,管理积极性不高,对审判管理有反感抵触情绪。这一根本问题的存在,将直接产生以下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审判管理机制不健全。审判管理工作发展滞后。审判管理工作是顺应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产物,基层法院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都需要在实践中积累和探索,所以审判管理虽然有比较规范的制度,但不够完善,制度和实践管理工作有些方面脱节,尚未形成制度体系,而且所制定的制度、体制分类还不够科学,内容不够全面,操作不明确。特别是审判管理组织自身的制度缺乏,目前尚无规章制度明文规定审判管理权的原则、内容、措施等。其次是决定层创新意识不强。对审判管理的建设不够重视,习惯用行政手段进行管理,用老办法管人管事,对已有制度没有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造成已有制度与现实需要脱轨,各个制度相互独立,没有形成制度体系,可操作性不强。法官对审判管理的心理状况不稳定,责任心不强。虽然法院对审判管理先后制定了多个文件,如审限管理、司法绩效考评、案件质量检查,文书质量检查等,但有相当一部分法官对相关内容了解不深不透,在实践中的审判管理根基没有得到发挥作用,甚至认为按新的审判管理规章制度操作,明显增加了法官的工作任务,但一遇考核考评就容易紧张,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突然问题承受力不强。由于审判管理的专门提出仍属新生事物,审判管理理论研究、学习滞后,对审判管理缺乏理性认识,局限于专业知识面,审判人员普遍很少接触管理学理论,“管理”的概念,加之重审判轻管理的惯性思维,难以形成先进的审判管理意识,缺乏对审判管理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

二是对审判管理部门不落实。认为审管办就是一个刚分出兼管综合部门,没名、没职,导致审判管理权与审判权形成对立,审判质效考核走形式,操作起来也不通顺,对审判管理的权能重视不够、定位不清,组织和队伍建设薄弱,加之司法管理型专业人才奇缺,缺乏选拔、培养和整合,管理能力不强,难以使其进入角色,管理松懈。审判管理资源配置不合理。原因就是审判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不合理。当前法院从事审判管理工作的人员只是法官兼职或统计人员兼职,缺乏审判管理职务与司法统计人员调配,个人专长的、有丰富的审判、执行工作经验都愿意在一线工作,审判管理人员不是审委会成员,对办理审委会工作出现空白,这是多年审判管理没有解决的问题。其次是审判管理办公室又没有配置。审判管理人员属于服务人员,其待遇与一线办案人员相距较大,没有审判管理这个部门一个样,也没有相应提职晋级,调动不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管理工作。审判决策层对审判管理不够重视。在人员安置上没有按审判管理工作的实践需要进行配置,在管理上,责、权、利得不到落实,也渐渐形成审管形同虚设。管理技术手段落后,不能解决传统管理方式,出现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的问题 。

三是审判管理错位。目前管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新制度比较多,但单独规范审判管理工作机构的制度却缺乏,对审判管理的内容,管理工作的责、权、利及奖惩等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以致现行审判管理工作方法单一、粗放,静态监督多,动态监督少,案件质量限事后调卷检查,缺乏能动监管。审判管理责任不明,各职能部门衔接不畅,层级管理变成层层推卸责任,流程管理流于形式,效能低下。在管理方式方法上仍靠行政化管理手段,没有找到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管理手段,未能发挥管理的应有效能。服务管理不到位,不全面,监督管理注重审判结果,忽视对案件的事前、事中监督,忽视对审判执行过程的监督。审判管理主要停留于案件评查、流程节点安排上,在效率、层级、绩效管理上未能明显体现,事后管理和节点安排为主,全程同步管理乏力,在流程长、自由操作空间多的情况下,必然留下管理的盲区和真空。审判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已有制度 缺乏落实,问责保障制度落实不力,难以促成责任意识的形成。基层法院如何落实好审判管理工作,抓好质量、出效率,也是审判管理工作的新课题。

再次,解决探索问题对策。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注重科学管理。因此,要革除现存审判管理中的弊端,必须不断完善审判管理。针对当前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初浅的对策:

一是提高对审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审判管理不仅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而且科学的审判管理还是解决人民法院面临的主要矛盾的重点途径。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在实践中注重审判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不是“无事办”,审判管理的职责不只是监督和指导,更不是针对法官进行纠错整改,审判管理工作也不仅仅只是审管办的事,审判管理是全方位的立体式管理,它是法院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庭长、以及广大法官的共同责任。因此,广大法官必须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对审判管理的认识,做到人人参与、个个有责,通过组织、领导、指导、考评、监督及制约等方式,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核考评,对审执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人民法院在审判管理中要坚持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加快建立审判管理的制度建设,首先要促进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审判管理作为一个管理学上的概念,它的管理活动必须遵循自身的客观规律,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决策,只有科学的决策才会有科学健全的制度,因此要促进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其次在审判管理中要学习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已经大量运用信息网络,如人民法院的数字化法庭建设、软件管理工作系统,案件流程管理都绝大部分利用了信息网络,信息网络在审判管理工作向精细化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审判流程管理也开始试用现代信息技术,因此,我们要加强学习和运用信息网络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运用。再次要建立系统的审判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健全统一全面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完善的流程管理、科学的案件质量效率评估制度、合理的法官业绩评价考核奖惩制度等,并通过制度汇编、专项活动等方式,促使法官了解和掌握各种审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践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把好案件质效关,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要加强案件的审判质效。1、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一系列完善的评查制度,如制定完善的《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及《案件质量评查操作细则》,对各类案件的办理在程序、实体、文书制作和装订归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具体的扣分标准,对案件实行逐案评查、案件质量抽查评比方案,开展全院案件质量抽查评比工作,每年都开展案件质量抽查评比活动,同时,对发回重审与改判案件、上级交办案件、涉诉上访等案件也要进行重点评查。通过对案件的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及重点评查,不仅能发现影响审判质效的深层次、实质性问题,而且也能客观反映办案法官的审执水平和办案效率,为法官提供集中学习审判业务知识的机会,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了解和交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2、加强裁判文书质量,注重文书效果。首先要加强对裁判文书的审查,要严把文书审批关,严格审批程序,全院所有的裁判文书均须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盖章发送当事人。其次要严格文书制作要求,要求文书格式要规范,结构要合理,叙事要清楚,论证要充分,说理要透彻,程序要合法,适用法律要准确,处理要正确,逻辑要严密,语法要得当,行文要流畅,并充分体现现代司法理念。再是要组织法官集中学习最高法院各种法律文书样式及省高院裁判文书制作技术规范,并复印下发至各业务部门,并组织集中学习。并每年开展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检验了办案法官的文书制作水平,促进文书质量的提高。3、提高庭审能力,规范庭审行为。在制定完善的庭审程序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庭审观摩与庭审能力测评实施方案,定期负责活动的组织、测评、总结、奖惩等工作,把庭审观摩与庭审能力测评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是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司法高效。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司法效率。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程》要明确审判流程管理的客体、内容,对案件的流程管理作详尽的、全面的规定,为案件流程操作提供具体的行为指南,将诉讼法对审限的规定层层分解,对审判每个阶段详细规定审限要求。其次应更科学的执行审判流程管理标准,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监督。审判流程管理包括审判过程中的立案、排期、送达、保全、庭前准备、先行调解、庭审、结案、督查、归档、信访等阶段,应以诉讼法为依据,以审限管理为核心,对审判工作各环节的时限层层量化分解,做出合理而又实用的科学完善的审判流程管理标准,对各类型案件进行动态监督、管理,保证案件在合法的审限尽快审结。应制定严格的案件流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建立完善的全院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登记台帐,对个案从立案到审理到结案到归档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分别进行电子录入,对案件流程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规定各办案单位定期向审判管理办公室呈报个案信息,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时进行分部门录入后,对即将超普通审限的案件提前对办案单位发出督办函,督促结案,从而有效地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加强对审判流程各阶段进行监督,提高司法效率。构建科学的、立体化的审判流程监督管理体系 ,将监管视线前移,对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行全阶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立案庭的立案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是否应立案而未立案,是否及时将案件移送审判庭等,并根据立案登记,随意抽取审判部门、执行局正在办理的审判、执行案件,对其程序和实体分别进行审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能补正的要求限期补正。加强对审限的跟踪监督。定期对每一起审执案件的审限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审、执结案,是否需要延期审理及是否依法申请延期,并进行登记造册,对审限内未结案,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各业务庭室负责人集中讨论,由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对部门超审限未结案进行解释说明,并限期整改。并根据差错的性质和分类检查监督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使办案法官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激发其上进心和责任心。  

最后,构建科学审判管理。

构建科学的审判管理,必须全面梳理和整合审判工作中的有关管理事项,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发挥导向作用。

一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确定科学的考核考评指标。法院必须在每年年初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并体现审判价值取向和审判工作规律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干警绩效考核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制定应依托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建立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院工作和法官司法能力的审判绩效评估体系,并设定科学具体的审判绩效考评指标。由审判管办,政工及纪检等相关庭室等共同组成考核考评小组,根据考评指标,从考核法官的政治思想、廉政建设、工作业绩、理论素养等方面的情况,正确评价法官明辨是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审判管理、岗位目标考核及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法官的积极性,引导法官不仅注重审判质量,还注重审判效率,做到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实现管理效果。大力加强审判管理机构建设,把各种审判管理手段纳入到一体化运行的轨道之中。目前,法院要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职能齐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绩效考评、审限管理、结案管理、司法统计等工作。在审判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保证了审判管理各项工作顺畅、高效的开展。

二是切实加强审判管理组织、队伍建设。要充分依靠组织手段,尊重管理规律,树立“管理第一”的管理意识,选好配强负责任、会管理的人员,使他们敢抓善管,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审判,既不因管害审,也不因审废管,两手协调,转化考核结果,体现考核的实效性。有了明确的考核标准和严格的考核程序,还必须体现法官业绩考评的实效,要建立法官个人业绩档案及办案干警个人案件质量登记台账,把案件质量评查、文书评查、庭审观摩等活动的评查结果记入个人绩效档案,经考评法官的案件质量,并按季对法官所承办案件的调解、撤诉及判决率等记入绩效档案,以考评法官的办案效率,使法官每办一起案件,每开展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同时,实行半年、年终考核模式。 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审判管理取得成效。在确立严格的考核考评标准时,还应确立严格的奖惩标准,把在案件质量评查、文书质量评查、庭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法官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在把每次的考核考评结果与法官的奖惩、培训、调整职务和岗位等联系起来,对法官进行业务调整、提拔、晋级的时候,都应当坚持以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真正体现业绩考评监督成效。

三是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建设,以监督管理法官的政治、业务、职级标准配强办公室主任,使管理法官的法官有职有权,能够真正履行管理职责。法院管理即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及司法政务管理通过三个机构即审判管理办公室,但是队伍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是为审判这个核心工作服务的,因此,审判管理的权能应具有权威性,不仅在队伍上要安排精干力量来进行审判管理工作,配备配强审管办的人员,而且除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绩效管理及司法统计等工作外,发改案的管理及审委会的日常工作也应归口审判管理办公室,以更好地对审判质效进行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审判管理应有的作用。其次,审判管理办公室应独立综合办公。落实上级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管理责任,形成层级管理合力。同时,必须加强审判管理的理论研究,通过岗位练兵、经验总结、学习培训等方法培养选拔专业管理人才。完善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制度,落实审判管理与政工、纪检监察、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业务管理与廉洁管理的链接机制,完善量化考核办法,实行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考核,克服传统的只计办案数量、效率的片面量化方式,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制度,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引入到对法官的奖惩考核中,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问责制度,建立以良性循环的层级问责保障制度。树立全员、全程、全面管理意识;以质量管理与内在实质质量的管理并重、结果管理与过程管理并重、廉洁管理与规范管理并重为目标,创新手段,加强全程同步跟踪管理,强化事中监督;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排期开庭、质量评估、审判流程、档案管理、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应用和网上立案、网上查询、庭审活动信息化记录方式等先进管理技术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局域网,逐步达到各项指标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和指数编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和及时更新,实现案件信息智能提取和校验自动化。要加快审判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到无纸化网上办案,建立法院的案件信息数据库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

总之,审判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靠全院干警的共同支持和参与,要靠各级法院及法院各部门的相互合作,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审判管理的规律,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推进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