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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直击 复旦投毒案
时间:2014-04-17 15:50:48    作者:文/梁 宗 图/效 林    来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 林森浩提起上诉

在整个宣判过程中,林森浩给人的感觉有些漠然,即便是听到被判处死刑,他也没有过多的反应,而且始终都没有回过头向旁听席看一眼。

与此不同的是,法官刚宣布完判决结果,林森浩的父亲突然站起来,大声喊道:“我们要上诉”。几乎与此同时,在旁听席第三排的黄洋母亲失声痛哭,几近虚脱,倒在了旁人的怀里。而黄洋的父亲则向记者表示:“听到判决结果很欣慰,儿子可以瞑目了。”

此后,林森浩的父亲多次表达了上诉的意愿,“我到死都不相信,他是故意杀人。他很上进、很孝顺、很顾家、很善良。在医院实习的时候,有患者家属拿钱给他,他一分钱都不拿;地震的时候,他不仅捐款,还无偿鲜血。”但根据法律规定,林森浩父亲的上诉意愿并不能代替他本人。

2月26日,上海二中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条“二中快讯”,披露了林森浩提起上诉的消息:“近日,复旦投毒案件被告人林森浩不服我院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限内向我院递交上诉状。我院将依法移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至此,复旦投毒案的最终审判结果还要等待二审判决之后才能见分晓。而林森浩杀人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从中央电视台对林森浩的专访中,或许可以找出部分答案。

林森浩专访 性格中的“矛盾”无法解释

案发后,林森浩曾接受中央电视台的专访。他说,对于性格中的“矛盾”,他自己都无法解释。

央视:你从一个复旦大学学生,到了看守所里,成了一个犯罪嫌疑人在等待着宣判,这10个月你是怎么消化的?

林森浩:一直在看书,然后跟人沟通。

央视:看什么书,做什么沟通?

林森浩:主要看一些文学经典。

央视:为什么选择这方面的书?

林森浩:因为我觉得我以前读专业书,读那些理工科的太多,这方面读得太少。

央视:你觉得是有欠缺,所以才读吗?

林森浩:对,我觉得我的思维有点太直。

央视:什么叫“直”?

林森浩:就是不懂得拐弯,就是有时候不考虑事情的后果,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包括说话、做事,可能都比较“直”。

央视:你觉得人生是“直”好,还是有时候“拐弯”比较好?

林森浩:当碰到有些事情,有时候太直就会容易产生现在这样的事情。

央视:你不觉得这有点矛盾吗?

林森浩:对。我也一直跟承办的公安人员说我这个人矛盾。我在医院临床也待了两年时间,在临床上我的所作所为应该是悲天悯人,应该是当之无愧的,但是我确实做了这个事情,就是这次这个卑鄙的事情,跟我这个是大大的矛盾。

央视:自己性格中这种巨大的反差,你能解释吗?

林森浩:我真的可能有点跟你解释不了,可能还是跟我做事不计后果这个习惯有关。伤害别人身体的这种行为,好像在我这里不是我的一个底线。本来应该说每个人做事都有一个底线,对吧?

央视:为什么这么基本的问题,当你长到这么大,而且你的智商又这么高的时候,反而会没有具备?

林森浩:不知道。我觉得这些东西是需要学习的,就是你头脑里的底线,你做事的习惯方式、思维方式都是需要你学习的。除非你在很小的时候,可能在你的家庭、周围环境存在那种很强烈的、反反复复的刺激,导致你头脑里从小就形成这种习惯。要是从小没有,那么你长大之后要学习,必须是要自己经过反复不断地强化。

央视:你有吗?你有学习过吗?

林森浩:我没有,跟我的成长路程有关。因为一路以来就是说成绩都还一直可以,在别人看来可能有点自以为是。

央视:你知道他(黄洋)的死讯,你心里当时什么感受?

林森浩:当时就“嘭”头脑空白,就什么事情不想。

央视:你“嘭”一下是为自己,还是为他?

林森浩:说不出来,真实情况就是说不出来。

央视:你在这10个月你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林森浩:怎么改善这个性格、思维方式。

央视:自身的?

林森浩:对。

央视:想到未来吗?

林森浩:没有(稍作思考),少,有肯定有,但是我不会深入去想。

央视:为什么?是恐惧还是说没有去想?

林森浩:没用,一想到我就觉得没用。

央视:什么叫没用?

林森浩:因为我感觉我要么死亡,就是被判死刑,要么就是很长的刑期,不是我的意志所能够(决定)。

央视:你觉得眼下有用的是什么?你会去考虑这些吗?

林森浩:有用的不知道。我觉得我现在需要慢慢地把自己的思维方式做一些调整。

央视:为什么要调整呢?

林森浩:我觉得思维方式是我能力上的弱点。

央视:调整还有用吗?

林森浩:假如活着的话是有用的,死亡了就没用。

采访林森浩的记者董倩事后说,“林森浩从头到尾都很平静,后来我发现这不是平静,是冷静。随着谈话的展开,我才发现这个冷静的背后是冷酷⋯⋯在说投毒过程的时候,我感觉他不像在说自己做的事情,而是如同在诉说一个小白鼠的实验过程,他似乎没有把对方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去对待。”

专家视角 主观恶性极强不具备死缓条件

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宪权认为符合法律,十分合理。刘宪权说,目前,我国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对于犯罪情节严重、危害性大的案件,被告人要适用死缓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赔偿,真诚悔罪;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同时具备这3个条件,才有可能被判处死缓。而在本案中,没有一个条件是满足的。”刘宪权表示,被告人林森浩利用专业知识和专门途径所接触到的毒物作为杀人工具,趁受害人不备下毒致人死亡,主观恶性程度高且手段狡诈。案发后,林森浩也没有自首表现,在黄洋入院直至最终死亡的这段时间内,他也没有及时坦白阻止悲剧发生,没有任何补救措施。同时,也没有第一时间取得受害人家属原谅,达成和解。

刘宪权认为,被告人辩称“杀人只是愚人节玩笑”,这样轻描淡写的态度更体现其主观恶性极强,不论从作案手段、主观恶性,还是导致的结果来看,林森浩都是应该被判处死刑的。

记者视角 一次全程透明公开的审判

复旦投毒案立案后不久,各大媒体就致电上海二中院要求旁听庭审,一些复旦大学的学子也向法院提出了旁听的要求。

对于这起社会关注度如此高的案件,上海二中院向社会公众敞开大门,全程公开审判。在审判主法庭旁听座位有限的情况下,法院开辟了数个视频法庭,记者、普通民众,只要出示身份证就可以旁听庭审。新民网对开庭审理的全程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宣判后,二中院的官方微博又以长微博的形式公布判决的理由和结果。

这一系列的举措,保障了双方家属、旁听记者和公众的知情权。一位上海的资深记者在旁听宣判后,深有感慨,“复旦投毒案件的庭审开放程度让我感受到,许多案件的公开不是坏事,媒体不是洪水猛兽,无需刻意提防。只有司法做到真正的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法院才能树立起自己的公信力⋯⋯这是上海司法的进步,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后记

宣判后,判决结果成了各大媒体头版头条关注的重点,此话题也位列微博热门排行榜前列。人们惊讶,到底是什么能让一个高知青年下此毒手?

《法制日报》刊文称,“复旦投毒案”很难简单归因于个体的修养水平,对于这起社会悲剧的解读,只有沉潜到背后的社会因素和文化成因,或许才能真正刮骨疗毒。《北京青年报》也认为,“复旦投毒案”的审判,解决的只是正义问题,并没有拯救出那些“中毒”的青春。案件的审结,不代表校园内的互害和自残会消失。也许,这类事件还会以更加骇人听闻的手段呈现。而要治愈这些“中毒”的青春,关键在于高等教育在践行培养“对社会有益人才”的同时,更应注重对人才人格的塑造和心态的培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他们走上歧途。

教育部前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民表示:“以往我们更注重高大全这样的典型引路,缺乏一般人所需要的心理教育与底线教育。我们注重英雄主义教育,这当然重要,但是更应该重视公民教育、平民教育。就是我可能成不了英雄,成不了榜样,但我可以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可能成不了名,但不能因此堕落为罪犯。”

治愈冷酷残忍背后的暴戾之气,犹如驱散“人心的雾霾”,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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