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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7.23 177 出版日期: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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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的“瑞安经验”

文 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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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对涉案财产进行查封

2017319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鞠海亭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代表中国法院赴澳大利亚参加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破产协会、世界银行组织的跨国司法研讨会。在本次会议上,鞠海亭将该院破产审判的“瑞安经验”作了详细介绍。就此,“中国式”破解执行难登上了国际舞台。

强化“一把手”工程破解执行难向纵深发展

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瑞安法院迎难而上,紧盯“三升四降”指标,不断优化执行机制,配强配齐执行力量,推动执行破难工作向纵深发展。

该院院党组深入研究,将破解执行难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亲自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倾听干警意见建议,逐步解决车辆、人员、装备等严重制约工作的问题。对于短时间无法解决的待遇、人身安全、队伍士气等问题,通过公开信、个别谈心等方式,勉励干警鼓足干劲、奋发向上,营造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同时,完善领导参与执行工作机制,院长、副院长办理执行案件,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负责带队开展集中执行,真正做到了一线过问、一线参与。正是这样的上下合力,瑞安法院执行破难工作卓有成效。

紧盯三个方向破解执行难工作全面推进

完善分段集约执行机制,不断强化财产查控工作,用好用足惩戒措施,瑞安法院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成果上下功夫。2016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533件,执结9983件,收、结案均居全省第六位;执结到位标的额23.88亿元,同比增加71.31%。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36.61%,同比上升1.44%;实际执行率36.59%,与上年度基本持平,20172月已提高至48.03%;执行标的到位率46.27%,同比上升1.78%,居温州市基层法院首位。以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或抵押物未处置的案件为重点,定期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2016年共执结涉金融案件2411件,执行到位17.23亿元。

瑞安法院积极争取党政部门支持,在整合力量上下功夫。该院推动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构建综合解决执行难机制,将28个市直机关列为责任单位,分别设立50万元的司法救助和布控悬赏专项基金,并将协助法院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纳入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考核项目,使破解执行难工作“驶入快车道”。

瑞安法院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在工作认同上下功夫。院党组亲自抓专项督查和评估自查工作,深入剖析工作不足,有针对性地解决财产调查、“终本”程序、信息告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执行工作取得实效。20168月,瑞安法院出台《关于开展执行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528件执行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终本”案件进行检查。2017年初,出台《关于开展执行工作自查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随机评查案卷、提取系统信息、网络全面观察等方式,逐一对照第三方评估41项指标,开展执行工作自查活动,并根据自查结果查漏补缺。同时,瑞安法院通过拍摄新闻宣传片、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发《破解执行难专刊》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体会执行工作的辛苦,明白“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多年来,在执行这条线上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抓住五个关键破解执行难不断深入

瑞安法院强化执行转破产工作,率先出台《关于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相衔接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启动条件,规范案件流转,让一大批资不抵债的被执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并依法退出市场。2016年,该院移送执行转破产案件34件,裁定受理27件,涉执行案件516件,涉执行标的额13.92亿元,为一大批“终本”案件退出执行提供了机制保障。同时,成立破产审判庭,推进破产案件专业化审理,提高审判效率。

此外,为解决法官对执行转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该院要求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委每年至少亲自办结1件破产案件,推动市政府设立100万元的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报酬基金,充分调动管理人履职积极性。因成绩显著,瑞安法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破产法论坛指定在瑞安召开“僵尸企业”处置和破产审判工作专题研讨会。

瑞安法院始终强化与市公安局、检察院的密切协作,加大拒执犯罪的惩处力度,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保证法院的裁判得到执行。对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拒执行为,根据行为恶劣程度,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制裁举措,有效地震慑被执行人,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2016年以来拘留676人,促成案件执结172件,执行到位1790万元。

针对因土地登记资料不全、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厂房涉违章等限制,导致财产处置不能的情况,瑞安法院借力府院联席会议,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建立了4种处置瑕疵不动产的有效机制,强化瑕疵不动产处置工作,有力地解决了不动产处置难题。

针对大宗不动产,按照《瑞安市出险企业工业用地分割办法》,该院对大面积厂房、土地进行分割,并就竞买人申请购买的部分进行司法处置。2016年,该院共处置涉执瑕疵厂房69宗,盘活闲置土地面积47.98万平方米,执行到位11.42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刊发信息《瑞安法院加强不动产司法处置 着力破解执行难》,向全国法院推介“瑞安做法”。

瑞安法院还建立了保全申请与执行查控系统衔接机制。对当事人不能提供明确财产信息或只能提供财产线索的诉讼保全申请,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查询、查封、冻结,整个工作流程不超过10日。

2007年,瑞安法院率全省之先探索集体土地房屋抵押处置工作,将涉执农房买受人范围突破性地扩大至瑞安市域内农业户口人员,大大提高了农房变现率。2015年,该院又借瑞安作为全国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市之机,出台《关于抵押农房司法处置的暂行规定》,将集体土地房屋的买受人范围扩大至瑞安市域内户籍制度改革前为农业户口的人员、持有浙江省临时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两年的新居民以及原籍为瑞安市农业户口的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进一步提高农房处置率。2016年以来,共处置农房108宗,执行到位8236万元,同比上升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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