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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7.23 177 出版日期: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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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法院执行工作速览

文 王明强 陈思思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20163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河南省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在两年之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重点推进省份之一,时间紧、任务重。在新的历史背景和工作要求下,信阳法院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查找差距,狠抓落实,提高质效,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年以来,信阳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年时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一性两化”建设,加大“一打三反”工作力度,着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内强队伍素质,外固联动合力,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2016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0904件,执结13992件,同比分别上升58%50%,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亿元。在今年省高院部署的“春雷行动”专项执行工作5项考核指标中,有2项指标居全省第二,1项指标居全省第六。

信阳中院:兵贵神速,公职失信人猝不及防终落网

821日上午十点,信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柏定、执行一庭庭长陈鸿飞来到工商银行信阳分行,对被执行人徐某实施司法拘留。仅用5分钟,就逮住了涉案金额高达350万元的徐某。

被执行人徐某曾为工商银行信阳分行大客户经理,因为业务往来结识了申请执行人郑某某,被执行人徐某便和本案的另一个被执行人、同为该银行的员工刘某,在未经郑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将郑某某的现金300万元借给他们的朋友黄某某(本案第三名被执行人)。后来,郑某某得知了此事,黄某某以自己位于平桥区甘岸文化新村B区共计30套房产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双方于20141111日补签了《借款合同》并进行了公证,赋予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合同中约定,黄某某在20141130日之前支付利息50万元,20141231日偿还本金100万元,2015228日将剩余的200万元本金全部还清。徐某、刘某为此笔借款及利息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黄某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至今也失去联系。因为抵押担保的房屋均为尚未完工的小产权房,且已经抵押给了施工方,导致该房屋无法完成执行交付。郑某某遂向信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611日,经过法院多次调解,被执行人徐某和刘某每人每月全部工资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1800元后,其余额由该银行转到法院的指定账户,用来归还申请执行人郑某某。至2015年底,徐某和刘某半年时间共往法院专用账户转账3万多元,而2016年全年,两人仅转账1000多元。

对于这种没有还款诚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信阳中院经合议后,决定予以拘留十五日。下一步,信阳中院将继续对被执行人黄某某、刘某采取执行措施。

浉河法院:在繁华街道曝光“千万负翁”开展执行宣传活动

84日,浉河区法院在南虹广场、步行街等繁华路段开展执行宣传活动,并利用LED屏幕曝光失信的“千万负翁”信息,吸引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并驻足观看。

在南虹广场的LED屏幕上可以看到,失信被执行人的肖像、姓名、住址、执行案号、欠款金额、财产举报电话信息全部对外公布。本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共35名,其中2人欠款达千万元以上,欠款金额最高达1458.6566万元。这也是浉河区法院第三次在当地人流量较大的LED屏幕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不少市民对法院的发布行为交口称赞。

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惩戒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网络等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受惩戒情况等公之于众,形成舆论压力,多渠道多举措解决执行难。

平桥法院:跋山涉水,只为找到你

执行难,首当“难”寻被执行人!囿于法律程序所限,被执行人在案件尚未进入执行时就已知要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此时,那些不讲诚信、不守法律、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被执行人就早早打起歪主意,想方设法逃避责任,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他们或是转移财产,或是缠诉上访等,更多的则是“上天入地”四处躲藏,让执行干警很难查找追寻到他们!

为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新方式、新方法,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夏季雷霆”“凌晨出击”“假日执行”等执行活动。不仅如此,执行干警们放弃节假日、放弃午休晚休、放弃与亲人们的团聚,冒严寒、战高温,不畏艰难困苦,采取“早起堵被窝、中午堵饭桌、晚上堵牌桌”等简而有效的方式,一次次、一遍遍,想方设法堵获那些形形色色、深藏不露的失信被执行人!个中艰辛是他人所难以体验和难以知晓的。

连日来,信阳地区雨天不断,“出行难”成为干警们堵获“老赖”们的有利时机。82日清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在院党组副书记王申的带领下,分赴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肖店乡、查山乡等处,跋山涉水,冒雨深入乡村执行案件。

早上将近七点,在平桥区肖店乡一村落,刚刚起床开门的李某便被守在门外多时的干警堵个正着。该案件申请人姚某和被申请人李某、左某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于201610月由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10万余元;被告左某偿原告4万余元。后被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姚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其仍拒不履行,且拒不申报财产、拒不配合执行等,法院遂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天,该局共执行案件14件,执结5件,执行到位金额37.06万元,司法拘留4人。

罗山法院:为执行千里奔南昌慑威势筹钱履义务

“没想到法院执行会这么坚决,就算是借,我也要把这些钱还上。”日前,罗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娟带领执行局干警,驱车530余公里抵达江西省南昌市,在当地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黄某如是说。

2015413日,罗山县某管理局与南昌市某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消防产品购销合同,总价款93800元。同年512日,罗山县某管理局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别支付了49000元和29800元。但经多次催促,才收到货物。并且,所收货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罗山县某管理局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罗山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解除该购销合同;南昌市某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退还货款78800元;罗山县某管理局退还收到器材。

判决生效后,南昌市某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未退还货款。2016928日,罗山县某管理局向罗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该院多次联系南昌市某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果后,决定由副院长王娟、执行局局长许朝地立即带领执行局、法警队干警赶赴江西开展执行工作,并邀请县公安局干警共同前往协助执行。

到达南昌市后,王娟一行在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下顺利找到黄某,并向其言明了拒绝履行将要面临拘留甚至刑罚等严重后果。眼看无法逃避,又慑于执行威势,黄某便积极筹得85934元执行款交给王娟等人。

据悉,此次执行是罗山法院正在开展的“夏季雷霆”执行活动的一个缩影。“夏季雷霆”执行活动重点在于清理涉党政机关未结案件、涉公职人员案件、涉名人名企案件。活动开展以来,罗山法院共执结案件235件,执结标的275.57万元,拘留失信被执行人46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19件,判处33人。

潢川法院:首例股权网络司法拍卖成交

“竞价结束,最后报价13万,成交了!”88日上午11时,一直守在电脑前、盯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品竞价情况的潢川法院执行局综合办公室主任万东林高兴地说。她的喜悦源自这件拍品的特殊性—5万股某农村信用社股金。这是潢川法院首次通过司法网拍平台对股权进行公开拍卖,也是该院在网络司法拍卖上一次新的尝试。此次拍卖过程共吸引了1380名网友关注,经过15次竞价,最终以24%的溢价率成功“落槌”。“竞价结束,最后报价13万,成交了!”20165月,李某某因陈某某欠其借款未还,向潢川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审理后,法院判决要求陈某某于2016620日前向李某某偿还借款14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拒不履行义务,李某某遂向潢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李魏巍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陈某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是执行员没有就此放弃,他们到土地、房管等部门对陈某某的其他财产进行了线下查询,多次到陈某某居住地调查了解情况,并询问了陈某某本人,最终成功获取了陈某某在某信用社有股份5万股的线索。执行员在裁定冻结该部分股权后,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其现金价值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其价格为10.5万元。为了尽快将股权变现,该院决定将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最终成功拍出。

今年以来,潢川法院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先后成交15件,成交金额437.61万元,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固始法院:七旬老太三面锦旗表谢意

725日,临近中午的夏日显得分外炎热难耐,然而,固始法院执行局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七十多岁的老奶奶王海芳。她冒着40多度的高温,步履蹒跚地来到了固始法院,在执行局走廊的长椅上稍加休息,就找到接待的同志说:“我来给你们送锦旗来了!一面送给你们法院的全体干警,一面送给吴国磊法官,一面送给执行局……”接待的同志因为没有得到通知,有点摸不着头脑。在老奶奶的倾诉下,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王海芳的儿子原在固始县杨集乡的一家砖厂上班,不幸在一次事故中罹难。经过与砖厂方面协调,砖厂共支付死亡赔偿金60万元。该笔费用由王海芳的儿媳代为保管,但后期由于种种原因,王海芳和儿媳的关系出现裂痕,她被迫出来单独居住,该笔赔偿款王海芳分文未得。生活拮据、又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王海芳,无奈将其儿媳等诉至固始法院。经固始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吴国磊法官判决,实际占有这笔赔偿款的王海芳儿媳、孙子、孙女应当支付王海芳应得的赔偿金份额。判决生效后,几名被执行人均未主动履行,王海芳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过执行干警李舒心的努力,在被执行人的一个银行账户上发现有足够的存款,遂第一时间进行了冻结。但由于王海芳提供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早已失效,其又不愿意再去找新的联系方式,李舒心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刚开始被执行人对执行的抵触情绪较大,后经执行干警们反复的感化和做思想工作,最终表示服从法院的决定。

执行款到位以后,李舒心第一时间通知王海芳前来领取,但王海芳孤身一人,又基本不识字,什么开户、支票、承兑一窍不通,他便不辞辛苦一路陪同,帮助老人顺利地领到了执行款。临分别时,拿到钱的老太太涕泪交加,说自己现在吃饭买药都有困难,完全是凭借固始法院干警们公正的审判、有力的执行,才让老无所依的自己有了继续生活的保障。

息县法院:组团拒执遭遇执行“雷霆出击”

86日,周日,天气还是火辣辣的,执行局里像工作日一样,繁忙而有序地运转着。截至当天下午4点,执行员顾玉斌已经找到两位被执行人,并查封了一套房屋。

顾不上歇口气,顾玉斌决定接着出去寻找下一个被执行人尹某。尹某因一起机动车事故纠纷成为被执行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尹某一度不见踪迹。直到这天下午接到举报消息才得知尹某正在村里参加该村的全体大会。事不宜迟,顾玉斌马不停蹄地奔了过去。

为了防止尹某再次藏匿,执行员决定分两批进入村部。首先由穿便装的执行员先进入村庄,在当地村民的帮助下,执行员果然在村部里见到了尹某。

但是当执行人员出示了执行公务证并说明来意后,尹某突然变得情绪激动起来,并大声地叫嚣着,声称不愿还款,尹某的亲属更是聚集在周围企图阻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与此同时,还对执行人员恶语相向,言辞激烈。

执行干警迅速向执行局请求支援,并立刻找到了在场的村干部请求提供帮助。当地村干部了解情况后,积极配合执法干警做围观群众的工作。同时,在场执行干警严肃阐明了阻挠执法的严重后果。尹某的一系列行为,已然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

经过执行干警和村干部的劝说,围观的人群逐渐散去,法院执行局支援的队伍赶到现场后,以雷霆手段迅速将尹某带走,并于当天下午6点半将尹某送入拘留所,同时对其处以罚金3000元。

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尹某的嚣张气焰消失不见,反而不断地向执行干警表示自己不懂法一定会尽快还钱。也许是感觉到害怕,尹某一路上不停地打电话,希望家人抓紧时间筹钱。

87日一大早,尹某的亲属便找到了执行干警,将全部63232元执行款交上,并将3000元的罚金交到了执行局,至此案件终于顺利执结。

淮滨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挑战法律权威自酿苦果

“你们法院凭什么把我拉入失信人黑名单?你先把我从黑名单上去掉,我再考虑还钱,不然我是不可能履行的。”20161012日,被执行人易某全态度嚣张地在电话中指责淮滨法院执行干警孙坎。

“易某全,我们终于见面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你早点还钱,我们也不会在这样的场合打交道了。”2017725日,淮滨法院执行干警以及法警队干警将被执行人易某全从信阳看守所带回淮滨。

原来,原告齐某明诉被告易某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淮滨县人民法院调解,被告易某全借原告齐某明5.5万元及利息(利率1.5分),原告放弃部分债权,只要求被告本金及利息6.5万元,分别于2010830日前还2万;2011830日前还1万元;20111130日前还1万元;20121130日前还清余款2.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易某全先后偿还部分欠款,还剩最后一笔2.5万元却迟迟不想偿还。申请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后,淮滨法院于2016120日受理齐某明的强制执行申请,经多方查找,得知被执行人系船民,住在船上,行踪不定,数次电话要求被执行人到场都被拒绝。后经查明,被执行人易某全名下有豫信货10226号船舶。鉴于被执行人易某全态度极其恶劣,有财产而不履行,其行为完全构成拒执罪,淮滨法院决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立案后,淮滨法院对易某全决定逮捕,报公安部门上网追逃。

最终,信阳市火车站派出所于712日在易某全乘坐火车时成功将其抓获。易某全被抓后,嚣张气焰顿时被打了下去,说话不再跋扈,也开始焦急起来。原本不当回事的心态在考虑到拒执罪的严重后果后,再看看自己被拘留的处境,便老实了下来,急急忙忙地与其子电话联系,交代还钱事宜。就在易某全被抓当天,其子火急火燎地与执行干警联络,乖乖来到淮滨法院替其父履行还款义务,并代其父向法院保证以后定会吸取教训,老实做人,踏实办事。此案顺利执结完毕。

光山法院:床下揪出被执行人

“夏季雷霆”执行会战如火如荼,“有经验”的被执行人也开始与执行干警“斗智斗勇”。这不,有一位被执行人不顾夏季高温在床板的夹缝中躲了半个多小时,为了逃避执行也是蛮拼的,但还是被火眼金睛的光山法院执行干警揪了出来。

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陈某在2014年先后三次向吴某借款6万元、7.2万元、4万元,在庭审中,陈某也承认这三次借款的事实。判决生效后,陈某不仅不主动偿还这17.2万元的借款,还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长期躲避执行。629日中午,光山法院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陈某家,在郑州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准备对其实施拘留。

在陈某家,执行干警在客厅、厨房、阳台等处仔细搜查,也没见到其身影,但有一个房间紧锁,怎么也打不开。“我女儿和我闹别扭的,她在睡觉,不开门我也没办法。”陈某母亲解释道,这样的谎言显然瞒不过执行干警。执行干警不断敲门,里面的人还是一直不开门,就这样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来在开锁公司的帮助下干警顺利进入房间。里面确实只有一个女孩“安静地”躺在床上,但是见到这么多执行干警,这个女孩显然太“淡定”,自开门后她一直躺在床上就未曾起身,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怀疑。难道床里面藏着人?执行干警叫起女孩,掀开床垫和床板,被执行人陈某赫然出现。

狭小的空间,炎热的天气,又加上精神高度紧张,藏了许久的被执行人陈某早已经气喘吁吁,犹如烂泥,乖乖束手就擒。目前,被执行人陈某已经被带回至光山法院,该案尚在处理中。

商城法院:公检法联合发文亮剑“老赖”

为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419日,商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商城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三家联合重拳出击,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亮剑。

《公告》规定,商城县人民法院、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商城县公安局将联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妨碍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罚款、拘留以及判处有期徒刑,并将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融资信贷,限制招投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和车辆,限制旅游、度假,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措施。

《公告》还呼吁申请执行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住址及财产线索,就被执行人违反有关执行规定的行为向法院举报,为维护社会公正诚信共同努力。

据悉,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以来,商城法院相继开展了“子夜行动”“凌晨突击”“春雷行动”等专项执行活动,充分保障了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被执行人也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仅2016年就结案845件,实际到位标的2055.717万元,结案率达82.12%

新县法院:连夜蹲守,黎明出击,两天异地围堵失信人

816日早上6点,蹲守了一夜的执行局干警敲响了被执行人李海永的家门,吹响了这场短暂的围堵战役最终的号角。

815日,经多方面调查,执行局干警在确定李海永的具体地址后,于当天夜晚9点抵达信阳,为不惊动被执行人,执行局干警决定在第二天黎明进行围堵。16日早上7点半,在经历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敲门、法规讲解、门外劝说之后,李海永终于打开大门,执行局干警迅速出击,于16日中午12点将李海永带回新县人民法院。

据悉,被执行人李海永与申请人李某在商业经营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李海永为他人担保借贷,因借贷人到期没有偿还债务,法院判决李海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李海永拒不配合,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院协商、解决纠纷,并在法院判决书下达的两年时间内没有偿还一分钱,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也给当事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李海永已于816日下午被依法送到拘留所,等待李海永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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