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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7.20 174 出版日期:201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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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禁毒“防火墙” 人民法院有担当

编者按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近年来,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禁毒司法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此,本刊重点推出禁毒司法工作专题文章,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叶晓颖的署名文章,总结近年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效;整理部分典型案例,并特邀相关知名专家进行深入点评;同时还有地方法院分享先进经验,以飨读者。

以案件审判为中心

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

文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 李静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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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禁毒司法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当前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

2012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共计54.1万件,审结53.5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54.3万人。从审判工作情况看,近年来毒品犯罪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一审结案数从2012年的7.6万件增至2016年的11.8万件,增幅为54.12%;生效判决人数从8.1万人增至11.6万人,增幅为43.09%;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从7.73%增至10.54%

二是毒品犯罪高发省份相对集中。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排名全国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湖南、浙江、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重庆、江苏、湖北,案件高发地主要集中在华南、西南、华东和华中地区。

三是源头性犯罪和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走私、制造毒品和制毒物品犯罪等源头性犯罪呈加剧之势,零包贩卖毒品(一般指涉案毒品10克以下的贩毒案件)、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

四是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包括冰毒和片剂)在大部分地区已超过传统毒品海洛因成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新类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中涉氯胺酮犯罪所占比例最大。

二、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针对我国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和上述特点,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重点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并加大了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对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2012年至2016年,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1.9万人,重刑率为21.91%,各年度的重刑率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十几个百分点。

人民法院在坚持整体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三、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指导等多种方式,有效加强了毒品犯罪的审判规范化建设。2014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湖北省武汉市组织召开了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并于20155月印发了本次会议的纪要。该纪要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对毒品犯罪审判中七个方面的突出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范,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2016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此外,2012年至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惩治制毒物品犯罪、互联网涉毒犯罪等方面的6部规范性文件,促进了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毒品犯罪多发地区的高级人民法院,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大审判指导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提高辖区法院的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水平。

四、完善禁毒司法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专项任务小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禁毒职能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和同级禁毒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工作,将禁毒工作列入本单位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部署开展“百城禁毒会战”等专项行动期间,各级人民法院积极配合,集中力量对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审判,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提高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水平,各地法院不断探索建立健全专业审判机构,全国大多数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了专门承担毒品犯罪审判指导任务的审判庭,部分毒品犯罪相对集中地区的高、中级人民法院确立了专门承担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审判庭或者合议庭。同时,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健全业务学习、培训机制,促进了毒品犯罪审判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解决毒品问题的根本之策在于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法院每年均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节点,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禁毒宣传,向社会通报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形成了全国法院广泛、同步开展禁毒宣传的整体声势。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青少年涉毒与合成毒品滥用这两个关键点,积极配合“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不断加大对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通过组织旁听庭审,举办禁毒法制讲座,建立禁毒对象帮教制度,与社区、学校、团体建立禁毒协作机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日常禁毒法制宣传,增强青少年等涉毒高危群体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毒品犯罪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管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禁毒防控社会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禁毒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毒品犯罪审判为中心,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断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力争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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