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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星期二

《中国审判》2016.21 151 出版日期:20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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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模式

文、图 李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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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车小娇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近年来,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2013年起,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数逐年增幅为11.87%、4.19%、59.91%,到2015年高达23144件,其中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幅为10.85%、11.67%、56.52%,到2015年高达15782件。案件数量剧增的同时,还面临着年轻法官比例加大、审判经验相对不足的问题。

    2013年底,武侯法院被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2014年又被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武侯法院从审判机制创新、人力资源配置和配套制度构建3个方面着力,在民商事审判中推行专业化审判模式,以此作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突破口,推动执法办案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机制创新:

构建专业化小审判庭

    根据案由划分类型,细分业务领域,以“类型化、专业化、扁平化”为标准,打破原有庭室建制,构建“小审判庭”模式,是武侯法院推行专业化审判的制度基础。

    顺应审判专业化趋势,找准制度创新立足点。在以往大审判庭模式下,尤其是随着民商事纠纷类型的多样化,法官需同时应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审理思维来回转换,办案方式频繁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效的提升。为此,武侯法院决定改造内部组织格局,建立专业化的小审判庭,让法官将有限的精力集中于相对固定、窄小的审判领域,并向纵深研判,力争成为某类案件审判的行家里手,以审判专业化促进办案优质高效。

    根据案由细分领域,设置专业化审判庭。打破原有4个民商事审判庭轮流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的模式,将数量较多、专业性较强的劳动争议、商事纠纷、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婚姻家庭、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建工合同、借款合同8大类案件分别由8个专业化审判庭审理。同时,参考近几年来其他类型案件受理数量及难易程度,基于案由相近、相关、总量相当的原则作合理调配,确保每个专业化审判庭的工作量相对均衡。按照这样的设置,武侯法院新增了4个内设机构,设立了8个民商事专业化审判庭,每个庭审理1-3类主要案由,办案数量初步确定为年均800-1000件。

    根据案件变化情况,建立适时微调机制。比如武侯法院借款类纠纷案件从2014年开始成倍增长,2013年仅有778件,2015为3586件,增长4倍多。武侯法院及时调整各庭借款类纠纷案件的收案量,在坚持原有的类案专业化审判的同时,由8个民商事庭和行政庭、少审庭轮流受理借款类案件。在今年该类案件增幅逐渐平稳、其他类民事案件也同步增长后,又调整为3个庭分担审理该类案件,有效应对了借款类案件的激增态势。

人才支撑:

建设“专家型”审判团队

    合理配置人员,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武侯法院以法官人均300件左右的全年办案量作为基准,将一个专业化审判庭确定为9个人,按照1名庭长、2名独任法官、3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即1:2:3:3)的比例配置。通过笔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的方式,选任出27名审判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商事法官(其中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也要审理部分民事案件),同时从行政综合部门调整部分人员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想方设法增强办案力量。

    明确人员分工,深挖团队效能。一是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司其职。具有办案资格的法官主要负责庭审、裁判文书写作、判后释明等审判核心工作;程序法官或法官助理负责庭前调解、法律文书起草、当事人接待及其他专业程度相对较高的审判辅助性工作;书记员主要负责裁判文书的印制、送达以及卷宗材料的整理、笔录的制作等事务性工作。二是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各负其责。审判长负责庭内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行使包括主持庭审与合议、共同签署裁判文书等6项职责;独任法官负责案件独任审理,包括对案件的程序和实体问题作出裁判、制作裁判文书等7项职责;没有获得审判资格的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也可在法官指导下适当办理部分简单案件。三是院领导、庭长、普通法官各守其位。院领导通过审理疑难、复杂及二审发回重审案件加强业务指导,从2014年开始每人每年办案不少于10件;庭长统筹管理本庭事务,具有二次分案权,个人办案数不低于法官办案平均数的50%,对本庭质效负责;普通办案法官对自己的审判工作负直接责任。

    注重业务培养,提升审判水平。2014年开始,武侯法院对细分领域后的专业化法官提出专家型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一方面持续实施“天平使命”法官素质提升计划,另一方面结合3大庭审改革及办案竞赛、庭审文书评查等工作,对法官的业务素质进行督促和检验,推动法官专业化审判水平的提升。

配套措施:

建立法官专注审判的辅助机制

    集中行政性事务,聚焦办案专注力。武侯法院立足工作实际,按照“大行政、大综合、大服务”的理念,有机整合行政综合等非审判事务。经区上专批设立了行政事务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职级职位,分支部集中处理审判庭、执行局的党务、行政和廉政工作,形成审判事务由庭长(审判长)负责,行政事务集中处理的分类管理模式。

    剥离辅助性事务,提高审判专业度。一是建立集中送达制度,抽调14人在诉讼服务办公室专设送达小组,负责全院民商事案件诉讼文书的集中送达工作,自2015年5月运行以来共完成有效送达11210件,有效提高了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二是实行归档外包,将案件归档工作外包专业公司完成,自2015年8月运行以来共完成归档22493件,同时延伸对历年库存档案31088件归档建立电子卷宗。

    建立审判指导平台,推动难案化解。武侯法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搭建全体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专业会议3大审判指导平台,从全院、副院长分管部门到审委会,实行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分层讨论,分类指导。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武侯法院在应对案多人少、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实现了办案提速、质效提升。2015年在收案数同比增长59.91%、达到23144件的同时,完成了结案数增长49.46%、达到18316件的繁重任务,一线法官人均办案482件,远远超过预定工作目标。二是实现了探索创新成果转化。通过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道交事故等18种类型化案件的审理特点和难点、法律适用、计费标准以及上级法院的改发原因等方面进行充分梳理归纳,集成一线法官的办案经验和心得编撰《专业化审判工作规程》一书,初步形成类型化案件的审理规范和裁判规则。三是切实提升了法官的办案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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