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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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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2016.11 141 出版日期:201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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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管理促优质审判侧记

文 胡弓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强化管理,着力在提升审判质效上下功夫,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严管:

敢于揭丑亮短 根治庭审顽疾

   “争议焦点不够明确”“庭审秩序不够严肃,存在随意打电话行为”“庭审节奏不够紧凑,开庭时间过长”“审判长举止不够规范,存在挽起袖子现象”⋯⋯

   2015年6月10日,在“突袭”观摩行政庭法官审理林某与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上诉案之后,贺州中院召开2015年第二季度庭审观摩点评会(第三期),参加庭审观摩人员抛开面子,对庭审进行了“热辣”点评。

   该院针对庭审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庭审评查常态化实施意见(试行)》,突袭庭审、随机评查、即时点评、总结通报,发挥“评查一案、提高一片”的效应,进一步促进庭审规范化和科学化。

   “庭审观摩为法官搭建了一个庭审经验交流与相互学习的平台。通过观摩+点评,大家互看互学,取长补短,对提高审判质效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主办法官黎之燕深有感触地说。

   2015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庭审评查10次,共有30名法官接受评查,评查出问题74个,查找出的问题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给予了通报。

善管:

推行领导办案 争做业务引领者

   2015年7月30日,贺州中院第一法庭座无虚席。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由该院院长成广亲自担任审判长的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正式开庭,这标志着该市法院院领导办案、管案常态化机制正式启动。

   为发挥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该院推行院领导办案、管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院领导办案管案常态化、促进案件工作正常化实施意见》,对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每年要主办案件及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的范围、数量及绩效要求等作出硬性规定,要求院领导主动承担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新类型案件的审判任务,做到研判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常态化、案件质量效率管理常态化,带动、推动法官办案质效的整体提高。

   2015年以来,该院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项指标均处于或优于合理区间。

巧管:

推进审判研究 形成审判“加速度”

   2015年9月25日,贺州市委书记赵德明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呈报的《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房地产纠纷的专题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布置破解难题。

   这是该院取得审判研究成果的一个缩影。该院面对经济新常态和社会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系列案件、同类型案件、大要案的管理;及时集中审判研究力量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系列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供主审法官参考,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

   为强化问题导向,该院建立审判问题清单制度,按月收集和梳理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形成清单统一“会诊”,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指导全市法院的审判实践。2015年以来,共收集、研究以及解决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企业破产引发的纠纷等23个疑难问题。

   该院在全市法院系统范围内选拔、建立审判研究人才库,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形成司法建议并向有关部门通报。2012年以来,该院共向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5件,均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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