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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9.17 231 出版日期: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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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分时出租视频网站会员时长案宣判

出租者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

文 | 本刊记者 张春波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分时出租视频网站会员时长案,判决支持了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这是我国首例分时出租视频网站会员帐号使用时长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缘起

供需间隙岂能搭“便车”?

近年来,视频网站纷纷设立了各自的VIP会员系统。一般情况下,用户付费开通VIP会员之后,即可在相应视频网站提前观看最新上映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等,并享有观看海量片库、独家节目和跳过片前广告等多项专属特权。

为了维系付费会员的运营模式,国内多数主流视频网站均花费了高额版权费来购买优质内容,甚至斥巨资自主制作综艺、影视剧作品,以期通过及时更新卖座的节目来刺激用户付费成为会员。同时,各视频网站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设立并运行着一系列有关付费会员的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

目前,在视频网站上的付费观看模式已逐渐被用户所接受。但是,随着会员专属特权的不断增多,也出现了企图出租视频网站VIP会员时长的第三方。

国内知名的视频网站爱奇艺便遭遇了这样的问题,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该案中,作为视频网站爱奇艺和手机客户端爱奇艺APP的经营者,爱奇艺公司认为,浙江杭州龙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龙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龙魂公司”“龙境公司”)通过其运营的“马上玩”APP对爱奇艺VIP帐号进行分时出租,并对爱奇艺APP的部分功能进行限制,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故将上述两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

付费会员制度是重要经营手段

20175月,爱奇艺公司发现,被告龙魂公司与龙境公司在共同经营的“马上玩”APP的“积分玩”专区,向用户提供爱奇艺VIP会员帐号的使用权。同年512日,两被告公司收到了爱奇艺公司发出的《停止侵权告知函》。

但是,在收到《停止侵权告知函》后,“马上玩”APP非但没有对外停止提供爱奇艺VIP会员的使用权,反而由“免费提供”转为“有偿兑换”的方式,继续提供这一项功能。

爱奇艺公司指出,与国内其他正规视频网站一样,爱奇艺同样面临着版权和内容价格持续升高所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广告费用与会员费用作为视频网站的最主要收入,对视频网站的持续经营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爱奇艺公司指出,付费VIP会员这一商业模式已被市场普遍接受,是视频网站增加用户量、维持视频业务的重要手段,由此所获得的会员费收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收益。

据统计,2017年,爱奇艺的会员费占其总收入的37.6%,付费VIP会员业务确已成为其一大支柱业务。

为了鼓励付费VIP会员增长,保障会员信息安全,爱奇艺公司明确了用户仅拥有爱奇艺会员帐号的有限使用权,不得将帐号转让、出借、出租、售卖或分享给他人使用,并为此设立了一系列会员帐号管理与保护措施。

此外,爱奇艺公司提出,两被告在“马上玩”APP上设置的供用户访问的爱奇艺视频,以技术手段将爱奇艺本应正常提供的部分功能进行了屏蔽。如“我的”项目,使用户在爱奇艺的体验感下降,让其误认为爱奇艺出现缺陷。

爱奇艺公司认为,两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己方的合法收益,破坏了正常经营模式,对爱奇艺注册VIP会员的帐号安全产生危害,还会扰乱爱奇艺甚至整个视频行业会员服务的秩序,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此,爱奇艺公司诉 请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通过“马上玩”APP向公众提供爱奇艺VIP会员帐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300万元,并在“马上玩”APP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被告

分时出租属正当的新商业模式

对于爱奇艺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龙魂公司与龙境公司均不予认可,并提出以下抗辩意见:其与爱奇艺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系合法获得爱奇艺VIP会员帐号的使用权,故分时出租这些帐号属正当使用行为;“马上玩”APP系使用云流化技术的新型商业模式,不应被否定等。

龙魂公司在答辩中指出,“马上玩”APP所提供的服务是游戏APP分发市场类应用。通过“马上玩”APP,可以对其他所有的APP进行预先试用,而无需下载、安装。其后,根据试用的效果,再由用户选择是否下载到本地。而爱奇艺公司提供的是视频观看类服务,双方所提供的服务不同,不存在竞争关系。

龙魂公司还表示,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用以购买爱奇艺VIP会员帐号的充值服务,合法获得了使用权,由此有权在帐号有效期内,即每天24小时,使用VIP会员帐号的服务。

此外,龙境公司在答辩中还指出,其并未与龙魂公司共同运营“马上玩”APP。自20178月后,该APP已经不属于龙境公司所有。

据了解,龙魂公司通过购买龙境公司的“龙境云”技术,从而实现了分时出租爱奇艺VIP会员帐号的目的。

龙魂公司指出,“龙境云”技术即“通过云应用流化系统,在云端将基于ARM架构的安卓系统上所运行的APP进行图像采集,并编码压缩,将画面转化成视频流,传输到任何能播放高清视频的终端上,让用户以为所试用的APP运行在本地”。

据龙魂公司介绍,由于“龙境云”是“一对一”的技术,本地设备在虚拟使用一个APP时,云端就有一个设备在运行该APP。由此,在云端的爱奇艺VIP会员帐号同时只能由一个用户使用,每天的使用时间也无法超过24小时。

龙魂公司认为,己方仅是在充分利用合法获得的爱奇艺VIP会员帐号的使用权。同时,“马上玩”APP中的充值积分可以用于其中的所有项目,而其主要针对的是游戏类APP的下载,实际使用涉案爱奇艺VIP会员帐号的用户稀少,能够获得充值积分的更少之又少。此外,加之在购买爱奇艺VIP会员帐号、使用“龙境云”等方面的花费,龙魂公司在分时出租爱奇艺VIP会员使用时长的过程中,只有亏损,并没有获得任何利益。

法院

被诉行为属于恶意“搭便车”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及对被诉行为的性质判断。

关于竞争关系,海淀法院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和资源的融合,如今对市场资源的争夺已扩展到非同业竞争者之间。只要经营者的行为影响了其他经营者的经营利益,即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本案中,两被告通过“马上玩”APP分时出租爱奇艺VIP会员帐号使用权的行为,显然影响了爱奇艺公司在用户流量等方面的经营利益。因此,即便两被告同时经营其他业务,亦不影响其与爱奇艺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这一事实。

关于分时出租爱奇艺VIP会员帐号的行为是否正当,海淀法院审理认为,该行为并非个人用户的正常行为,故将导致爱奇艺公司正常经营成本和风险的上升。两被告通过分时出租VIP会员帐号、而实际提供爱奇艺会员专享的视频内容,属于对爱奇艺公司重要经营资源的恶意“搭便车”。两被告通过被诉行为获利,且在爱奇艺公司发送《停止侵权告知函》后,通过改版等形式使其“搭便车”的行为进一步隐蔽而具有主观恶意。

综合上述因素,海淀法院最终认定被诉行为具有不正当性。

海淀法院另指出,因被诉行为本身具有不正当性,故该行为性质并不会因两被告系合法取得涉案爱奇艺VIP会员帐号的事实而发生改变。相反,两被告合法购得爱奇艺VIP会员帐号,更是理应知晓爱奇艺公司对其VIP会员帐号所设的使用权限,故两被告的主观恶意更加明显。

对于在“马上玩”涉案APP中,爱奇艺部分功能受限的问题,海淀法院分析认为,从云流化技术原理及“马上玩”涉案APP功能设置可以认定,功能限制系两被告针对云端产品中的爱奇艺APP界面进行的限制,而此种限制将使爱奇艺公司的潜在用户产生误认,并影响其对爱奇艺APP的使用体验,具有不当性。

据此,海淀法院认为,上述被诉行为破坏了爱奇艺公司基于付费VIP会员模式进行的正常经营行为,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判决支持爱奇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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