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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18.14 204 出版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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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我国首次庭审直播

整理 | 本刊记者 袁定波

开栏语

一路风雨兼程,中国改革开放走过了40年的历程。4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亿万国人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中国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这场深刻改变中国、深刻影响世界的伟大变革中,人民法院从恢复正常到发展壮大,职能范围越来越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发挥作用越来越大。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循着人民法院发展的历史轨迹,本刊特开辟“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讲述”专栏,从改革见证者的角度,通过他们的回忆、思考和展望,讲述改革开放40年进程中人民法院的辉煌成就和变化。

“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 回望历史,是为了汲取继续前行的力量。

进述人:马来客,1987年到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曾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院长。现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年前的这个夏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按下了司法公开的启动键。19986月,北京一中院公开承诺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旁听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

应该说,公开审判制度以及旁听制度,法律均有较明确的规定,但在当时还未做到真正落实。我记得,那时旁听的案件一般有两类,一是比较有影响力的案件,法院认为有宣传价值,会组织新闻媒体及公众旁听进行宣传报道;二是有关单位或学校搞法制教学或法制教育,组织旁听。但是,当时恐怕没有其他法院能做到所有案件无差别化地都可以来旁听。普通公众想旁听审判,也没有正式的途径。当时,北京一中院出台这个制度可以说是开了一个先例,基本上所有案件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后就可以旁听,这在全国是首创。为此,北京一中院专门制作了一批制式旁听证统一进行发放。这批旁听证作为中国法治进程的见证,现已被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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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711日,就在今天北京一中院新闻发布大厅旁边的大法庭里,架起了6台摄像机,4个多小时不间断地直播了一场划时代的庭审。这一天,北京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十大电影制片厂诉北京天都电影版权代理中心、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中影音像出版社侵犯著作权案。中央电视台对庭审全程进行了现场直播,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通过电视向全国观众现场直播法院庭审过程,也是北京一中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案由时任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孙建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有我和郭泽华。该案涉及当时全国10个最大的电影制片厂及多部著名故事片,影响很大。对于合议庭而言,直播庭审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先例可循,庭审既要满足诉讼的要求,保证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同时也要满足公开性的要求,能够让绝大多数非专业的公众通过庭审了解案件,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为此,合议庭进行了大量的准备。与法庭连线的演播大厅里,主持人和嘉宾在讲评时对庭审过程给予高度评价。

我记得直播那天是个周六。当时为什么选择假日呢?就是为了方便大家在家收看。记得当时我们都以为央视直播时间应该不会有4个多小时这么长。庭审进行到下午1点左右时,时任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罗东川给孙建的汉显BP机发信息说“庭审直播还在进行中”,我们都很惊奇。

这次庭审直播的影响非常大,毕竟这是全国范围内的第一次直播,大家都想看看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的庭审能力。当时,许多外地法院专门组织干警通过电视旁听、观摩庭审。当时500余人的旁听人员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媒体、特邀学者和当事人方的工作人员等;第二部分是专门联系的大专院校的学生;第三部分是直接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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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当时法官是没有法袍的。开庭时,我们身着灰色短袖制服(戴肩章)。这套制服是佩大檐帽的,我们后来决定庭审直播时不戴帽子,三个帽子都是摆在法台上的。当时有个“小插曲”—最高人民法院很重视这个案子,开庭前专门参与了准备工作。法庭席位的设置最初我们安排原告是在审判席的左手边,被告是在审判席的右手边,这是依据北京法院的庭审规范。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规范不同,原、被告席位摆放正好与北京法院的规范不一样。因为毕竟是全国直播的案件,开庭前,我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范将原、被告席位进行了更正。

该案原告律师是两人,被告有出庭律师、法定代理人六七人,还有两名证人。当时为了这个案子,合议庭及各方当事人全员参加的庭前预备会就进行了至少5次。我们也非常紧张,因为直播是完全同步的。在庭审中,可能最困难的不是案件本身的审判,而是担心庭审中出现不可控的情况。为此,对于如何处置突发情况,我们也进行了研究。

有件事我印象挺深的。中央电视台希望庭审包括当庭宣判能控制在2个小时内结束;我们认为,不好控制时间,庭审时长要根据审理情况来定。直播毕竟是一个形式,公正审判才是关键。只有保证公正,直播才有意义。不能因为赶时间,让公众感觉当事人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满足,这样效果不好。我们的意见最终也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的认可和支持。

当时庭审进行了近4个小时,其中有一名被告的代理人答辩用了40多分钟,占用了很长时间。我们院很多在家里看直播的法官都给院传达室打电话,说直播失控了。当时没有进行强烈的制止,合议庭也是有顾虑,觉得会不会让大家感觉我们不让当事人说话。最后,合议庭还是对此进行了提示,告知其答辩阶段表明观点即可,具体的理由可以在后续法庭辩论时详细阐述。

北京的知识产权审判最早开始于1985年。这次直播,我们虽然有压力,但多少也能做到胸有成竹。毕竟知识产权庭在此之前,在审判及公开方面已探索了很长时间。专利法颁布后,由当时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成立了工业产权审判小组,这便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雏形。1993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到1998年的首例庭审直播案件,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已走过5年。特别是著作权案件审理已经比较成熟,公开审判工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我还记得,庭审直播结束后,社会上出现了不同意见。当时的《南方周末》还刊登了一篇文章,对庭审直播的负面作用提出看法,认为可能会导致庭审戏剧化。在我看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公众普遍对审判缺乏了解,对司法公开缺乏认识,法院的审判工作充满了神秘。电视直播启蒙了公众对司法公开的意愿和要求,对老百姓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功不可没。同时,通过直播的方式促进法院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水平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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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法院的大门从此对老百姓彻底打开了。我至今仍记得当年电视报道此次庭审时用了一句话来评价:“今夏很透明。”什么是透明?就是两个字—“公开”。

20年来,人民法院一步步迈向司法公开。我所在的北京一中院更是大刀阔斧地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为民、保障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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