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3-11-29
星期三

《中国审判》2018.14 204 出版日期:2018-07-30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智慧法院”建设 创品牌树样板

文 | 本刊记者 袁定波 通讯员 胡佳佳

615日,马某来到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就一起农村土地纠纷办理立案手续。在递交了相关材料完成立案后,该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根据马某的身份证信息,很快便生成了一个唯一的二维码,马某用手机轻扫该二维码,即可查询确认送达方式、开庭时间、法律文书等相关案件信息。

“除了开庭要我本人来之外,其他全部诉讼业务均可在家里通过手机操作完成了。”马某高兴地告诉记者。这是江西创建“智慧法院”以来,推行二维码诉讼流程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又一实例。

近年来,江西法院通过推行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实行网上办案,打造了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法官E助理”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

向短板发力实现弯道超车

“我在外地工作,短时间无法回去立案,该怎么办啊?”前不久,刘某心急如焚地给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打来电话。刘某是昌江人,想到法院起诉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但他在外地打工,无法赶回。

“您别着急,只要登录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就可以在线立案了。”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刘某在网上填写并提交了自己的相关信息,上传民事诉状及身份信息。很快,此案就通过审核,法院予以立案。

这得益于江西法院依托“收转发E中心”推行的跨域立案。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完成立案手续,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大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诉累和负担。

早在2016年前,江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极为“落后”:电脑等设备严重不足,部分法官不会使用电脑;法官基本上是手工办案,科技含量极低;一些基层法院没有科技法庭,信息化人才严重缺乏;对信息化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比例低……信息化建设的这一短板,严重制约了江西法院的发展。

在现代信息社会,必须要借助科技手段才能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这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形成的共识。2016年,新上任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提出,信息化建设要力争在2017年底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实现弯道超车。

目标明确后,信息化建设要选择一条什么样的发展路径?这是摆在江西高院党组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江西高院在广泛学习外地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入基层调研后,提出了智慧法院建设要实行“把握发展方向、驱动贯通融合、坚持自主创新、重构建设模式”的新路径,并制定了智慧法院“三步走”的战略方案,即通过全域全员推进网上办案,实现全省法院“网络化、阳光化”的跨越发展;通过在全省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收转发E中心”,解决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诉讼服务标准化的难题;通过在全省法院法官办案团队推进“法官E助理”应用,提升法官的办案智能化水平和对辅助事务的管控能力,形成具有江西法院特色的智慧法院体系。

“敢在短时间内提出把短板变成优势,赶上大部队,争当排头兵,增强全省法院干警信息化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可见院党组下了多么大的决心!”江西高院分管信息化建设的副院长柯军说。

全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我看到我们法院的各项指标排在全省基层法院倒数一二名时,心里真的很着急,立即召集院领导共商破解对策,并要求限时改变这种状况。” 一位基层法院院长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当他看到江西高院下发的20175月《网上办案系统应用情况通报》时的心情。

网上办案是基础,是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必须要迈过去的坎。2016年以前,江西法院网上办案应用不全面、不深入、不平衡的问题较突出,线上线下“两张皮”现象较普通。

为推进网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