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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8.14 204 出版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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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村共治 法润乡风

江西寻乌法院“三治”结合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纪实

文 | 本刊记者 袁定波 通讯员 龚享福 李健 刘慧鹏

远处,苍翠群山环绕四周;眼前,客家民居错落有致。记者一走近地处赣南的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吉潭镇圳下村,葱茏绿意和安宁气氛扑面而来。

“我们村在当地是大村,还是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呢!”圳下村党支部书记刘周园话语间充满了自豪。谈到圳下村,他介绍,村里的矛盾纠纷大多在当地得到解决,2015年起,更是没有一起纠纷起诉到法院,“取得这样的效果,法院功不可没。”

发动群众参与,激发社会活力

526日,吃过晚饭后,寻乌县吉潭镇圳下村的村民们伴着夕阳,三五成群地自发来到村文化广场。他们有的踏着旋律翩翩起舞,有的健身锻炼,还有的含饴弄孙缓步溜达,一片欢乐祥和。文化广场一侧,一块块法治宣传展板格外引人注目,路过的村民不时驻足观看。

“这些案例我们喜欢看,而且一看就懂,太接地气了。”村民们说,这样的普法展板常年不断更新,他们在休闲娱乐的同时,不经意间就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

“原来法官按样子判决嘅(客家方言,意即原来法官这样判决)!”一位老大爷戴着度数很深的眼镜,在展板前仔细端详。

老大爷叫刘志华,曾担任圳下村党支部书记,现在是该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调解队成员之一。

“我们这里民风淳朴,老表(老乡)都不愿打官司,上法院当被告被认为很丢脸。”刘志华笑着说,“但他们会听长辈的话。因此,我们就经常用‘老脸皮’和‘嘴皮子’去说和。调解队成立以来,已经调解了数十起纠纷。”

他说了一个例子。兄弟潘庆和潘明是该村村民,两家的责任山相邻。由于界址不明确,双方发生争议,闹得不可开交。吉潭镇政府、圳下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都无功而返。这起纠纷如一块大石头压在当地基层干部的心里。有的村干部为了避免冲突、纠缠,路过他们家门口时,宁愿绕道而行。

“山林未开发之前,我们主要调解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刘志华介绍,这起纠纷,调解队已在争议现场调解了4次,效果都不明显。这次,双方当事人要求让专业机构来处理。为此,刘志华向寻乌县人民法院挂点吉潭镇的黄琼林法官请教。

“黄法官向我们讲解了相关政策法规及调解技巧。”刘志华回忆道,“法官引导我们,‘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是客家人的精神支柱和灵魂。可以借用客家祖训来调解促和,这样既减少钱财支出,又不伤两家和气,还有助于避免留下矛盾激化的隐患。”

 再次调解时,刘志华首先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调解方案,并适时提起诸多客家祖训,“打唔断的亲,骂唔断的邻(客家方言,意即打不断的亲情,骂不断的邻居)。”……听了这些耳熟能详的祖训,双方当事人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最终,兄弟俩在刘志华等长辈的共同见证下,重新划界,即各退一步以中线为界。

“以前,村里有些纠纷复杂微妙,村干部处理起来很困难。”圳下村党支部书记刘周园表示,“现在法官不仅指导我们做好纠纷调解工作,还鼓励更多的村民参与进来。”

在挂点法官的促进下,圳下村妇女执委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相继组建。会长均由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法官帮助这些自治组织制定了完备的议事规则、章程等。

“我们不仅倡导支持群众自治,还会对他们的自治行为进行‘合法性’体检。”寻乌法院院长吕纲翔介绍。

寻乌法院干警丁清华在乡村走访中发现,有的村规民约设定了“罚款”事项。比如,澄江镇谢屋村老版村规民约规定,对于违反村规民约的,由村委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其公开检讨;造成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并视违约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村委会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没有得到行政机关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不能对村民罚款,否则就是违法。虽然‘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但是制定程序和具体内容必须合法。”罗云亮法官受邀全程参与制定谢屋村新版村规民约时,始终秉持这样一种理念。

最终,谢屋村新版村规民约在村民代表会议获得全票通过,并落地施行。

为进一步了解全县群众自治的真实情况,寻乌法院派出5个工作组,深入15个乡镇172个村,要求干警“多走一公里”,广泛征求乡村干部和村民的意见建议。对于不合时宜的自治行为,立即帮助修改完善。而对于合法的自治行为,则及时通过司法确认来赋予其法律效力。

近年来,寻乌法院大力开展以“合法性体检”为切入点的诉调对接工作,在15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和10个单位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搭建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三大对接平台,通过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形成联动态势,共同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已开展“合法性体检”专项活动76场次,现场解答相关法律咨询960多人次,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206条,帮助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97份,依法指导调解、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12起,有效促进了群众自治依法规范运行。

强化法治引领,提升治理能力

“罗庭长,按早哦(客家方言,意即这么早),屋里食杯茶啊!”528日一大早,寻乌法院澄江法庭庭长罗云亮便来到谢屋村对一起邻里纠纷进行调解。一路上,不时有村民和他打招呼。

“寻乌最偏远的乡镇距离县城有100多公里,有些老乡一年也难得出村一次。”罗云亮介绍说,寻乌县地处赣、闽、粤三省交界,全县国土面积2351平方公里,总人口3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多、比重大,有28.9万人,约占87%

为了实现司法服务“一个不能少”的目标,寻乌法院从2017年开始,将原来的县机关、中心法庭、各乡镇的巡回审判模式,转变成“1256巡回审判模式”,即1名员额法官联系1个乡镇,在全县设有2个中心法庭、5个巡回审判法庭(南桥、吉潭、晨光、工业园区、东江源环境资源)、60个巡回审判联系点,实现巡回审判全覆盖。推行“一线工作法”,即“诉讼服务在一线、调查研究赴一线、巡回审判到一线、判后回访去一线”,让案件当事人不出乡、不出村,甚至不出家门,就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审判服务。

“乡村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审理,这是最好的普法宣传课。”罗云亮介绍说,寻乌法院建立了驻庭值班制度,专门设立了圩日法庭、假日法庭,利用圩日、假期等村民空闲的时间,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取证,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就地履行。

罗云亮还讲述了自己审理过的一起农村赡养纠纷案件,选择在当地圩日进行巡回审判,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年过六旬的邝某夫妇膝下无子女,于1988年收养了一个女婴,取名“小花”并将其抚养成人、嫁人生子。近几年,邝某因病多次住院,小花一开始还会前来看望,后来则以要带小孩为由再也不管不问。两位老人感觉养了“白眼狼”,与小花多次发生争吵,双方关系日益恶化。最终,邝某夫妇将不尽赡养义务的养女告上法庭。

罗云亮第一时间走访了邝某夫妇所在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调查相关情况,确认了双方的事实收养关系。

“百善孝为本,先知敬爷娘(客家谚语,爷娘即父母)。”罗庭长意识到这是个宣传孝亲敬老、树立文明乡风的好机会,选择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在村里开庭。

开庭时,村民们围了里三层外三层,乡里、村里的干部也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在法官和乡村干部的劝导和教育下,小花逐渐认识到“人冇良心,寸步难行(客家谚语,冇即无)”,感念养父母的恩情,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孝行为是错误的。邝某夫妇与小花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此案也成为当地乡民教育子女爱亲尽孝的典型范例。

2012年以来,巡回法庭、圩日法庭、假日法庭共办案164件,调解农民矛盾纠纷78起。近三年来,全县进入诉讼渠道的不赡养老人案件仅2件。

“一心赌博望春光,谁知紧赌紧郎当(客家谚语,意即原本指望赌博赚钱,可以风光一世,没想到事与愿违,越赌越惨)。”寻乌地处三省交界,人口流动性强,六合彩、“钓虾公(一种赌博方式)”等赌博活动一度非常猖獗,严重破坏家庭幸福、影响社会稳定。

“曾经一次县人大会上有代表提出,法院要加强对赌博犯罪的打击力度。”寻乌法院院长吕纲翔说,该院从2015年起就开展了赌博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对赌博犯罪案件采取高压态势,一律从严惩处。三年来,除一名残疾人外,法院依法对82件赌博犯罪案件的126名被告人全部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同时,通过官方微信、县电视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营造了“不爱赌、不想赌、不敢赌”的文明乡风环境。

寻乌的法官们走出审判大楼,走向乡间田野,在果园林场化解纠纷,在祠堂圩场开庭问案,在田间地头普法宣传。他们扎根赣南乡村治理一线,将公正司法的实践探索深植于这片红色热土,让客家向上向善、忠孝诚信的传统在乡村传承。

坚持好传统+高科技,将“面对面”与“键对键”结合起来,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开展“三进”活动,访果农、进果园、入果企,开展普法宣传,传授预防纠纷的法律知识;

宣传先进法官典型,传播公正司法事例,引导群众学法、信法、尊法、用法、守法;

……

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寻乌县的乡村治理和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让法治春风吹遍了乡野。

“近几年来,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研究出台了《服务和保障全县中心工作妥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意见》等制度,为深入推进我县脱贫、招商引资、现代农业等‘七大攻坚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寻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承彩表示。

注重道德教化,凝聚育人合力

“借一角还十分—分文唔差(当地客家方言,‘唔’意为‘不’)。我以前不懂法,现在知道错了,我马上交钱,希望法院将我从‘老赖’名单中删除。”简陋的戏台上,法官赖月生双手合十,脸露央求的表情,将规避法院执行的“老赖”形象,演绎得栩栩如生,引发台下观众的阵阵笑声。此时,寻乌法院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的队员们穿着红马甲、戴着红帽子,正在澄江镇谢屋村的“新时代传习所”里生动开讲。

“我们通过线上、线下暴晒‘老赖’,利用微信的强大影响力让‘老赖’们无处遁形。”寻乌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赖月生向观众们介绍,从20169月开始,在县文明办的指导下,该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连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容包括他们的大头彩照、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及未履行标的额等,317名“老赖”被“赤裸裸”曝光。这些公众号上通告的点击阅读量累计超过13万人次,在总人口33万的寻乌县,“老赖”们在微信朋友圈迅速“蹿红”。同时,该院还将每一期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制成“白榜”,在全县县城街道、社区和乡(镇)的圩镇闹市、村(居)委会等显著位置张贴,通过公告曝光,让他们无处躲藏。

讲到这里,台下的村民热烈鼓掌叫好,他们称赞道,网络时代的“老赖”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寻乌法院将“新时代传习所”搬到了乡村祠堂、文化广场,把“高大上”的文件精神、“生硬”的法律条文,以接地气的方式宣讲,送法进乡村,传法入人心。活动现场,法官们以角色扮演的方式来讲述案例、传习法律,把相关法律知识真正讲到群众的心坎里,让群众知晓诚信才能在社会上立足的道理。

吕纲翔介绍说,近几年,该院先后组建了4支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开展“为外省返乡工人送茶倒水”“走访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下岗工人等特殊人群”等志愿服务活动589人次,把志愿活动作为文明创建的重点,将德治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用志愿者的精神,影响着乡风文明。

“谢谢哥哥姐姐们,是你们的帮助,让我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说完这话,小丽(化名)已是泪流满面,踏上了去大学报到的班车。车旁,是前来为小丽送行的寻乌法院干警们。

这是多年前发生在寻乌县城的一幕。

小丽家有三姐弟,她是老大。2014年,他们的母亲因婚外情,受情夫指使毒死了亲夫。三姐弟陷入了生活上无依无靠、经济上没有来源的绝境,小丽萌生了与母亲同归于尽的想法。

承办小丽父亲案件的,是时任寻乌县法院法官的廖建文。当他了解到小丽的想法后,除了加快案件办理速度,还组织了同事、朋友、同学捐款捐物,资助小丽三姐弟。同时对他们给予生活、学习上的关心和心理上的疏导。三姐弟身心健康地成长,小丽还考上了大学。

“法官帮助三姐弟”的事情,在寻乌县城广为传扬,成为寻乌法院弘扬美德善行、以德治促进乡村治理的一个生动典型事例。

“基层司法承担着审理涉农案件、化解家庭邻里纠纷、规范乡村社会秩序、崇法尚德的责任。”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宇平表示,新时代的人民法院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工作,必须融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满足社会矛盾新转变后“三农”工作在司法领域中的新反映新需求,以强烈的司法担当,深度参与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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