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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星期六

《中国审判》34 188 出版日期: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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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法院:打造黄山第五绝—“无讼”

文 | 周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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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法官到景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周瑞平

黄山,是世界遗产保护的典范、景区管理的标杆、中国旅游发展的旗帜和中国旅游企业的名牌。2017年,这里又迎来了一个重要荣誉:9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央综治委授予黄山风景区“长安杯”称号,黄山成为全国唯一获得“长安杯”的景区。”

‘长安杯’是中央对一个地区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和谐社会建设及发展软环境等综合水平的最高褒奖。黄山风景区已实现连续11年无治安类刑事案件、20年无群体性事件、23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徽省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综治办副主任鲍利民说,“能获得这一殊荣,有黄山区人民法院、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的一份功劳,大家齐心协力推动了黄山风景区努力走向‘无讼’新时代。”

“我们提倡办理旅游纠纷案件时,全程根植‘无讼’理念。‘无讼’并非指不发生、不处理或拒绝诉讼,而是法院未雨绸缪,增强旅游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从根源上防止纠纷的发生;一旦出现纠纷,要想方设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大文表示,“黄山以‘奇松、怪石、云海、温泉’四绝著称于世,我们努力让‘无讼’成为黄山第五绝。”

“无讼”关键是高效解纷

到黄山风景区旅游的游客稍一留意就会发现,在景区办公场所或便于服务游客的地点,都悬挂着醒目的“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旅游纠纷审判点”牌子。碰到纠纷进去咨询,马上会有法官热情、专业地接待。

早在1994年,黄山区法院就在黄山风景区东大门汤口镇设立了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专门受理发生在风景区的旅游纠纷。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纠纷的数量随之增多。20167月,黄山区法院筹备建立旅游巡回法庭,主要依托黄山风景区法庭和太平湖风景区法庭开展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在黄山、太平湖风景区、翡翠谷、芙蓉谷景区4个重点景区设立“旅游法庭巡回审判点”。

黄山区法院除了抽调审判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优秀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参与巡回审判外,每个旅游纠纷审判点安排一名庭室负责人作为日常工作联系人。针对旅游纠纷外地当事人较多的特点,各旅游巡回法庭采取就地立案、窗口立案和电话预约立案等方式,不让当事人来回奔波,方便诉讼。考虑到旅游纠纷涉及面广、标的额小等情况,黄山区法院积极运用小额速裁、司法确认等程序,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旅游纠纷案件,力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庭长陈志敏说:“通过各单位的齐心努力,旅游纠纷越来越少,黄山风景区实现‘无讼’的目标越来越近。”

“无讼”目标是事了人和

“假如法官就案办案,按照法律事实和法律条文下份判决书,应该比较轻松,但矛盾没化解,对当事人来说走一趟诉讼程序没有多大意义。”黄山区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黄云明说,“旅游纠纷往往会影响黄山形象,我们将‘无讼’理念贯穿于司法过程,用多元手段化解旅游纠纷。”

说起20166月审结的一起游客诉黄山芙蓉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黄云明感慨良多。

2014102日,上海市民陆女士与家人同去芙蓉谷景区游玩。在乘坐溜索时,因景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溜索突然回拉,致其从溜索上不慎跌

落到地面而身体受伤,共花去医疗费14万余元。经鉴定,陆女士未达到伤残等级。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陆女士一纸诉状将芙蓉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3万余元。

为尽快化解纠纷,黄云明赴上海了解事情真相。经走访发现,陆女士身为上海白领阶层,收入相对较高,但在卧床休息期间,收入锐减。她诉请赔偿的大部分金额是病假期间的经济损失。

黄云明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工作,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陆女士获赔15万元,双方言和。

“这是‘无讼’理念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黄云明表示,“更重要的是,这起意外事故给景区敲响了警钟,芙蓉谷旅游开发公司全面加强了安全防范,增加安保人员,增添警示标志,确保游客安全,从此后再没发生过游客安全事故。”

“无讼”重点是增强合力

“我们建立了旅游纠纷调解、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化解旅游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依法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完善旅游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为黄山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张大文介绍说。

黄山区法院把诉调对接作为化解旅游纠纷的积极手段,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建立旅游纠纷特邀调解员制度,运用委托调解、指派调解等手段,有效处理矛盾纠纷。

20173月,来自江苏常州的游客游女士在登黄山时发生意外,不慎坠落悬崖,被黄山救援大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伤者家属提出要求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陈志敏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前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对事件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会同管委会召集组团社、地接社和当事人进行调解。他先与游女士的母亲进行沟通,然后做旅行社的工作,最终达成协议:由管委会出资4万元,组团社、地接社和当事人各出2万元,共计10万元作为伤者的前期治疗费用。5月底,陈志敏又会同有关单位召集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旅行社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原先治疗费用剩余的3 . 5万元,其中9 0 0 0元作为当事人及其母亲返程回家和后续治疗等费用,其余2. 6万元按原先垫付比例退回管委会、组团社和地接社。这起意外事件,未经诉讼程序就妥善化解了。

“把诉调对接作为化解旅游纠纷的积极手段,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调解,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好,有效地维护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陈志敏说。

黄山区法院于2016年、2017年诉前化解旅游纠纷共21件,其中201613件,20178件,同比下降了38.5%;受理涉及旅游合同及游客纠纷的诉讼案件,201619件,调撤15件,只有4件判决;2017年受理15,,调撤12件,只有3件判决,同比下降了21. 1%

张大文表示,黄山区法院将充分挖掘黄山本土“无讼”理念,打造特色诉讼文化品牌,为黄山各大景区、游客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促进景区旅游品质提升及社会和谐稳定,让黄山这张中国名片更加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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