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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星期四

《中国审判》30 184 出版日期: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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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司法服务保障职能 护航“一带一路”建设

文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蔡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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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指出,将连云港霍尔果斯串联起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连云港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节点城市,是江苏参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核心区、先导区,对司法服务保障提出更高要求。今年以来,连云港两级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展延伸司法助力职能,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对全面推动司法护航“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典型范例。

坚持精准服务

坚持“最公正的司法就是最好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整体审判工作水平。年初,采取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的方式,确定了全市法院2017年度60个重点工作项目,涵盖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七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推进劳动争议案件“二合一”审判工作等内容。目前,已完成2/3。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积案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效果。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结案率为67.8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06%,均位列全省第一。连云港中院带头开展《“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战略格局下区域司法应对》专题调研活动,密集走访14家地方龙头企业,实地考察中哈物流园等“一带一路”建设重点载体项目,梳理出各类意见建议16项,研究出台《关于护航“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的十二条意见》,具体包括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优化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依法促进创新驱动实施、加强区域司法互助合作等内容,同时发布参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6起典型案例,受到《新华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省级媒体报道推介。连云区法院落实“十二条意见”,对涉连云港港口有关案件进行专项调研和集中执行,为港口集团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港口集团专门向中院发来感谢信,感谢全市两级法院依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优化了港口的经营环境和经贸法治环境”。

凝聚各方合力

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不断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在2011年双方签署《委托执行工作协作纪要》的基础上,推动双方交流合作从执行领域向纵深扩展,20178月签署《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从案件管辖、执行工作、诉调对接、海洋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打造业务协作示范区的16条举措,把双方的沟通协作打造成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标杆与示范。连云港市委书记杨省世批示肯定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协议内容,为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上海海事法院依托赣榆区海头人民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成为“合作框架协议”首个落地项目。两地法院还将共同推动筹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司法协作论坛”在连云港召开。连云港中院与全市17家执行协作联动单位签发《关于加强协调配合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工作大格局。今年前8个月,全市法院执行结案13191件,同比增长19.27%,执结率54.01%,实际执结率31.01%。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76场次,对13场集中执行进行网络直播,网民在线观看人数达到140余万人次。《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用足内力、善借外力、凝聚合力—江苏连云港法院执行工作纪实》为题进行了专项报道,市委书记批示肯定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召开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现场会,全市基层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工作站,与市侨联、市企业信用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联、市住房局等行业和单位的诉调对接机制持续推进。上半年,全市法院诉调对接涉及纠纷744起,调解成功397件,调解成功率为53.4%

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对新能源、新医药等全市支柱产业和创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提供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性对策建议。稳妥推进“执转破”工作,助力化解过剩产能,成功处置易达酒业破产重整、宏安集团破产清算等案件。坚持平等保护,上半年高效审理连云港法院受理的中哈物流国际货运代理纠纷第一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雷诺斯联运公司诉铁隆物流(江苏)有限公司及其连云港分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当庭宣判两被告共同偿付原告货运代理费人民币71万余元,驳回铁隆物流连云港分公司的反诉请求,引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上海领事馆以及海内外媒体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白力群认为“该案的审判具有典型意义,有助于打造连云港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体现了连云港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的特质,也彰显了中国法院的司法自信和司法文明”。

打造服务品牌

聚焦富民,研究出台《连云港法院服务保障富民工作十项司法措施》,涵盖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等各个方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斌批示肯定十项措施“贴民情、合民意,是服务发展、助推富民的好举措”。积极打造资源环境审判品牌,建立资源环境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劳役代偿”“异地补植”等创新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在江苏省设立首家资源环境司法保护执行基地,目前已经扩展到三处。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调研设立跨灌河流域生态环境巡回法庭,为河海流域资源环境综合治理探索出一条新路。深入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特色法庭建设,打造“一庭一品”名片。东海县人民法院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模式,探索建设一流人民法庭群,搭建人民调解及综合治理共建平台。连云区法院在连岛和云台山风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助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赣榆区人民法院探索设立“乡贤”审务工作站,打造“乡贤”审务工作站品牌,受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予以推广。积极申报新设赣榆区沙河、厉庄、灌南县五龙口、灌云县开发区4个人民法庭,推广车载法庭、假日法庭等做法,有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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