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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芬:“微笑法官”李芬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时间:2017-02-21 14:44:32        来源:中国审判网

【推荐理由】

李芬,女,汉族,197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芬同志一直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工作,她待人真诚热情,善于倾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标准。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她深深的体会到,不少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薄弱,为防止出现有理打不赢官司的情形,需要在法庭调查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改变简单坐堂审案的方式,不依赖当事人举证,能动司法,主动依职权调查举证,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最终把握和证明案件事实真相。18年来,所承办的1000余件案件,无一被发改,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率达100%,真正实现了零发改、零差错、零瑕疵的工作要求。在勤奋工作的同时,李芬还积极投身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中,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积极输送司法正能量。

李芬同志多次被评为岳阳市“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2014年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她以“巾帼不让须眉”之姿,一步一个脚印稳稳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无私奉献、坚守平凡的精神。

【办案故事】

“微笑法官”李芬

李芬,鹅蛋脸,柳叶眉,气质婉约,典型的南方女子,无论何时遇到她,她总是对你抱以一张真诚微笑的脸。有人说:“微笑是最好的名片。微笑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李芬充分发挥女性独有的温柔、耐心、细腻的特质,以她尤如丝丝缕缕和熙的阳光的微笑,温暖了无数人的心田。毫不夸张地说,哪里有李芬,哪里就有她的微笑。

李芬在案件当事人家中走访调查.jpg

图为李芬在案件当事人家中走访调查。

刚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年,李芬认识了一位姓方的当事人。“我‘被精神病’了。”初见李芬,方某就情绪激动地控诉自己的哥哥姐姐,认为他们诽谤自己患有精神病,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乍一看,方某挺正常。可是,聊天聊久了,方某开始状况百出,幻想自己有一个富有的老公和几百万的财产,认为哥哥姐姐们想夺走她的财产。医院鉴定方某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方某的哥哥姐姐早已对方某失去了信心和耐心,甚至在刻意躲避。

案子好判,工作却难做。“她是你们的亲妹妹,不要轻易放弃她。”这一边,李芬做着方某哥哥姐姐的工作。另一边,凌晨两点,李芬收到方某短信,“我哥哥姐姐想侵吞我的财产,请法院为民作主。”马上回电过去,却一阵忙音。第二天,李芬继续找方某的哥哥姐姐:“你们的妹妹病情越来越严重,你们应该帮帮她。”周而复始。两个月以后,方某的哥哥姐姐被李芬感动,愿意再次接纳妹妹。李芬松了一口气,还是血浓于水呀!

李芬虽然大多数时候是小家碧玉的形象,但有时办案却很“Man”。一件离婚案子就让她女汉子的性格原形毕露。

当时,男方刘某拉来了一屋子的人到法院“砸场子”,开庭以后居然上演起“全武行”,抢媳妇。“你们干什么!”李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扯着嗓子喊“不能动粗……”她一次次试图拉开人群,连高跟鞋都在推搡中断掉,可就是没有人听她说。“这里是法院。你们再不放人,我们有权拘留你们。”当李芬再次将声音提高八度,一把抓住主事人刘某时,人群霎时静了下来。“这个事情不要你们管,她是我老婆。”刘某彪悍地推开一瘸一拐的李芬。同时,刘某母亲也不知从哪个角落冒了出来,手持一瓶农药,作势要喝下。情况紧急,李芬扑了上去,一把夺过了农药瓶。没多久,法警和合议庭其他成员同时赶到,将女方黄某解救出包围圈。为防止刘某继续抢人,李芬将刘某和黄某安排在不同的楼层谈话。

或许是受了惊吓,黄某一进办公室,就躲在办公桌底下不肯出来。“不要害怕。你老公会这样,也是爱你,不想和你分开。”为了消除黄某的戒心,李芬蹲下身子和黄某说话。“你老婆要离婚看来不是没有原因。我们跟你沟通都这么困难,何况是她?”另一间房间里,李芬又做着刘某的工作。就这样,李芬当起了夫妻俩的传声筒。小两口的往事被挖了出来,有辛酸,更有甜蜜。不知不觉,天色已黑,李芬打来两盒饭,陪着黄某一起吃。“我不想离婚了。”黄某细口细口地嚼着米饭,突然提出了撤诉,“这么多年感情,我有些放不下。”此后几年,李芬再也没有见过这对夫妻。

李芬承办的案件调撤率达到45%以上,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撤率更是在70%以上。为什么调撤率会这么高?有人总结她有“三巧”:巧用心思,巧施情理,巧借外力。为审理一起邻里纠纷,她曾把庭开到纠纷发生地,在轻松、随和的环境下,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她曾驱车几百里帮助当事人一起寻找“失踪”多年的丈夫,让夫妻双方再次握手言和;为了解决一起拍卖合同纠纷,她深入实地调查,并广泛动员当地群众以及当事人的亲友参与调解,缠访多年的老案就此息诉。

李芬说:“能够把温暖送给每一个当事人,能够干干净净地为当事人办实事,是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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