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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把好从严治党重要关口
——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八项制度工作纪实
时间:2017-06-27 08:59:34    作者:刘 婧    来源:人民法院报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最高人民法院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机关党建工作扎紧制度的笼子,开启了纯洁党风的“净化器”,营造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局面。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强多次强调,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法院良好政治生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基本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强烈的问题导向,形成系统有效的举措,夯实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

为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篇“大文章”做出特色,抓出成效,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在院机关党建工作中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八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八项制度》),对机关党建工作基本制度进行了梳理,提出具体的要求。

随着最高法院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开展,并结合中央巡视组关于巡视整改的意见以及制度试行效果和综合评估,立足抓细抓常抓长,今年4月,最高法院机关又及时对《八项制度》作了修改完善,真正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重视思想建党 拧紧政治信仰的“总开关”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家新在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强调,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三会一课”等政治生活制度规范化、常态化。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内组织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引导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规矩,提高综合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执法办案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姬忠彪对制度细化感触良多,他说:“这一规定,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有效。现在,我们政治部党支部根据该规定建立完善了党建工作情况统计与公示制度,对党员出席党建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和公示,有效提高了党员参与党建活动的积极性。”政治部党支部还根据这一细则,结合政治部的实际,制定了《政治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形成了独具特色的“8+X”制度群。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经过长期实践取得的一个成功经验,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密切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相互沟通交流,构建和谐氛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刘书声对此颇有感触,通过细化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内生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了,党员更有归属感和责任感了,党建工作有了更加具体的抓手,教育党员、作风建设都有了明显的改观,党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具有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成员既要参加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局级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将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严格制度执行 筑牢权力制约的“防火墙”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和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设立与换届选举制度实施细则》,这一细则对党组织的设置和任期、新建单位党组织的设立、换届选举、选举的实施这五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既畅通了党内民主监督渠道,保障了机关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又为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促进党组织建设的有效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评价和鉴定,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这一细则规定民主评议党员应当紧扣主题,着力围绕是否认真学习党章、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是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是否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等六个方面进行严格评议和考核,评定结果及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规定给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制度实施细则》,把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考核与被考核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党内评优评先直接挂钩,进一步增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升科学化水平。考核内容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贯彻执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以达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制定措施、抓好整改的目的。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这一细则详细规定了十三种情况下党费收缴的具体原则,具体指出了党费的使用范围,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党内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发扬优良作风 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

为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推动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创新建立了基层法院联系点制度,并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组织建立基层法院联系点制度实施细则》,规定要始终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基本遵循,坚持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深入一线、把握需求,切实把推动支部建设、加强上下联系、服务基层干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基层法院联系点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法的具体举措,是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实践锤炼、促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建立常态化服务基层群众工作的制度保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到人民法院,就是要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因为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群众,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也是人民群众。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进一步细化“八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记者观察到,通过狠抓党内“八项制度”的落地生根,最高人民法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党员座谈会中许多同志深有感触地说:“通过查改结合、边学边改,机关党的建设发生了令人欣喜的变化,支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规范,广大党员精神更加振奋,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一个以落实好‘八项制度’为抓手,推动院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发展的良好局面也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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