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06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特稿 >> 正文
周强在陕西延安法院调研时强调
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不断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途径
赵正永参加调研
时间:2014-04-15 08:48:10    作者:宁杰    

                         图为周强、赵正永在延安中院调研时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杨繁摄

4月13日和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陕西省延安市法院进行调研。周强深入延安市中级法院和富县法院、宝塔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庭、便民联系点,亲切慰问干警,调查了解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周强指出,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不断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途径,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月的延安,黄土高原上已是春意盎然,新枝吐绿。13日上午,一下飞机,周强便径直赶往他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联系点富县法院,就贯彻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进行调研。富县法院近年来推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便民联动机制,深受群众欢迎。在这一机制的“发源地”茶坊镇马坊村,周强来到法院便民联系点,实地考察机制运行情况。茶坊法庭庭长赵妮介绍,几年前马坊村推行“群众说事”制度,遇到矛盾纠纷,让群众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公开评议促进纠纷解决。在此基础上,法院和村委会共同探索了“法官说法”的做法,利用“一村一法官”的工作机制,在“说事”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时由包村法官予以讲解,矛盾难以调和时让法官参与调处,群众有法律诉求时由法官提供法律服务。在村委会,周强一边认真翻看调解记录,一边向马坊村村委会主任任长富询问这一做法的效果。任长富说,今年村里一直还没开过“说事”会,因为大量矛盾纠纷已通过“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化解了,基本实现了矛盾不出村。富县法院院长刘尚军补充说,富县法院信访罢访率连续3年保持100%,无赴省进京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起到了很大作用。

周强高兴地表示:“这一机制非常好,是把村民自治与法治手段、法治思维相结合,把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把法律与乡规民约相结合的好做法,是在新形势下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继承和发展。”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提出要准确把握县域治理特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群众说事、法官说法”这一便民联动机制正是准确把握县域治理特点,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实现司法便民利民的良好机制,充分体现了基层的创造性,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适时予以推广。

在富县法院羊泉法庭,庭长王涛向周强介绍,苹果产业是富县的支柱产业,羊泉镇的苹果产量约占全县三分之一。往年,由于预售合同订立不规范,果实收获时一旦价格发生波动,果农与果商之间极易发生纠纷。法庭干警一方面加大调解力度,倾力解决纠纷;一方面针对纠纷症结所在,起草了规范合同范本提供给广大果农,同时制作法律宣传册,增强果农的法律意识,大大减少了纠纷的发生。羊泉镇党委书记赵莉萍介绍:“法庭为促进苹果产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老百姓亲切地称它为‘苹果法庭’。”周强表示,通过订立规范的合同并严格执行,防范了市场风险,既预防了纠纷发生,也维护了果农利益,这是把法治手段与市场手段相结合、把司法规律与市场规律相结合,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保护市场主体利益的有益探索,要坚持下去,不断改进,更好地发挥作用。

14日,周强先后来到宝塔区人民法院南泥湾人民法庭和延安中院进行调研。周强勉励干警,延安是革命圣地,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源地,也是人民司法事业的发源地,法院干警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扎实深入地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广泛听取意见,聚焦“四风”查摆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公正、更高效、更热情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参加调研。赵正永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对陕西工作的大力支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司法作风,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陕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姚引良,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参加调研。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