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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来水: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法官”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芦田法庭庭长
时间:2017-02-21 10:43:08        来源:中国审判网

推荐理由

邹来水,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芦田法庭庭长。

27年来,扎根基层,扎根法庭,甘于清贫,耐守寂寞,在艰苦的环境下,秉公执法,公正办案,近5年,共审理800多件民事案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为82.5%。实现了“五个零”,即二审发改案件为零、违法违纪案件为零、差错案件为零、上访缠诉案件为零、超审限案件为零。他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始终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练就一套过硬的本领,探索总结出“说服教育有耐心、排忧解难有诚心、平息矛盾有恒心、评判曲直有公心”的“四心”调解法,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被同事们誉为法律“活词典”。在《人民法院报》、《司法纵横》、《中国法院网》、《上饶审判》等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30余篇。

他家境并不富裕,依然默默资助贫困学生,与留守儿童张亲亲结下帮扶对象后,每月从自己工资卡上拿出20%,帮助购买学习用品、课外读物和生活用品等。始终坚持一颗“爱心”助弱者、一颗“公心”护天平、一颗“耐心”解怨气、一颗“廉心”拒诱惑。曾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干警”、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

办案故事

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法官”

邹来水在农村法庭度过了27个春秋。他甘守清贫,耐着寂寞,全身心地投入审判工作之中,用平凡铸就着辉煌!用无声的“天平”旋律,“演奏”了一曲曲和谐乐章。辖区百姓竖起大拇指点赞:邹来水真是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法官”。汗水换来丰收果,他曾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干警”、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等一串串荣誉。

深入田间地头,听取百姓的意见和建议.jpg

图为邹来水深入田间地头,听取百姓的意见和建议。

一颗“爱心”护弱者

邹来水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古话“感人心者,莫先于情”。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2013年2月22日,96岁的王老太太生活无人料理,其两个年逾花甲的女儿来到芦田法庭找到邹来水,要求法庭尽快解决她老娘的赡养问题。

王老太太先后两次婚姻,生育4男2女,其中两个儿子已去世,现有4个子女。两个女儿主动答应承担部分赡养义务,可兄弟两各执一词,意见分歧大。

为了让96岁的王老太太生活有着落,邹来水先后四次徒步到老人的两个儿子家中,讲法律、讲人情世故。功夫不负有心人,王老太太的四个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双目失明的王老太太耳听为实,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当场就要下跪道谢,被邹来水及时搀扶着,并说:“真的不用谢,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邹来水家庭经济本不宽裕,可他依然积极参与各项爱心捐款和慈善活动,默默资助贫困学生。

近6年来,邹来水与留守儿童张亲亲结下了帮扶的情缘,每月都要从自己的工资卡上取出20%,帮她购买必要的学习用品、课外读物以及生活用品等。

一颗“公心”护天平

办案中,邹来水始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使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胜败皆服。

2016年7月,他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河南省太康县人,手中有被告出具的欠条;被告陈述已经还过14万元欠款,现在只欠3万余元。

孰是谁非呢?邹来水耐心细致的经过一次、二次、三次、四次……倾听、恳谈、引导、辨法、析理、解惑……慢慢的案情逐渐清晰,事情的原委明白了。面对着各种证据,被告惭愧的低下了头,无话可说。原告连声道谢:“邹法官真不错,对当事人没有亲疏之分,明察秋毫,公正办案,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一颗“耐心”解怨气

离婚的原因千差万别,而离婚的后果却是家庭的破裂,子女痛苦的开始。找到了离婚的真实原因,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离婚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这就需要法官用心去调查、去体会、去发现。

2014年8月,陈某(女)诉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陈某提出坚决要离婚,被告答辩却只说了四个字:我不同意!并扬言与原告同归于尽。

邹来水先后4次到他们家及村组了解情况,发现陈某要离婚并非夫妻感情不和,而是顾面子,不愿承认婆媳关系紧张。在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后,邹来水耐心劝导,从法、情、理多层面进行法制教育,包括黄某的父母。最终,他们表示今后要改善婆媳关系,夫妻俩重归于好。

一颗“廉心”拒诱惑

“清清白白做人,规规矩矩做事”,这是邹来水投身审判事业之初所立下的规矩,他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信念。

2012年4月,在审理一起外地人康某诉某商店老板江某拖欠货款一案,被告挖空心思托关系、找熟人出面说情,面对错综复杂的关系,邹来水排除种种干扰,秉公办案。迫于法律的威严,被告主动还清了货款。当康某拿到追回的货款时,感激的掏出一沓钱放在邹来水的办公桌上说:“我做梦也想不到一外地人能打赢官司并这么快要回货款,在您这里感到法律的公正,我真心感谢您,这一点心意请您收下。”

邹来水严肃地对他说:“请你把钱收回去,取你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的义务,秉公办案是法官的天职。”康某收回钱,感动之余写了一封感谢信,表达了自己的心情。

邹来水同志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体现了人民公仆爱民、为民的拳拳之心和殷殷之情,用法律的正义之剑维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一件件平凡的事例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基本内涵,没有句点,诠释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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