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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在陕西富县法院调研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
坚持问题导向 大力整治四风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时间:2014-04-14 15:32:56    作者:宁杰    

                           图为周强参加富县人民法院党组扩大会(杨繁 摄)


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富县法院党组扩大会议并发表讲话。周强指出,全国各中级和基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五个准确把握”的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大力转变司法作风,积极推动法院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中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各位院领导在法院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分别联系1个基层法院,进行调研检查,加强督促指导。今天,周强来到联系点陕西省富县法院,深入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大厅、便民联系点,实地了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周强认为,富县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个月来,工作部署严谨细致,学习教育认真扎实,征求意见广泛深入,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开局良好。

下午,周强参加富县法院党组扩大会议,听取陕西高院 院长阎庆文、延安中院院长冯迎春和富县法院院长刘尚军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的汇报,并与党的十八大代表刘刚、全国人大代表杨丰岐,以及富县党代表师彬、人大代表杨学勤、政协委员任义德、廉政监督员樊华、人民陪审员李冬梅、群众代表张录平、任喜全等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周强指出,根据中央部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目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全国各中级和基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准确把握”的要求,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推动法院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要加强学习教育,深刻领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教育,要通过扎实深入、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通过思想的升华促进行动的自觉,以认识的深化推动作风的转变。

二要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从严从实改进司法作风。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做到深学、细照、笃行。要把弘扬焦裕禄精神与弘扬延安精神、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结合起来,与学习翟树全、石玉波等法院系统先进典型结合起来,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三要落实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法院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法院要落实领导责任,坚持领导带头,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聚焦“四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以及“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加强司法便民利民,推进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五要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解决作风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反复抓。要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改进司法作风的强大动力,及时总结基层在活动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把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的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把加强制度建设与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结合起来,不断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创新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陕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姚引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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