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因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
一纸判决可裁判权利,却不能裁断情感
时间:2016-09-01 21:09:54 作者:魏晓雯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不是我赢了官司, 而是孩子有了妈妈! ” 2016年6月17日上午,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宣读二审判决书时, 李琳(化名)的整个身子不停地颤抖, 她紧握着身旁代理律师的手, 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听到二审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高俊(化名)父母原审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时, 她终于忍不住喜极而泣。 2014年2月,李琳的丈夫高俊因病不治身亡,留下了一对年仅3岁的龙凤胎孩子和千万遗产。然而,就在高俊死后不到一年的时候, 其父母于2014年12月29日将李琳诉至法院, 要求法院判决确认他们成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其理由是,高俊是两个孩子的生父, 但李琳与孩子无亲生血缘关系, 因代孕违法, 故不形成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本该沉浸在巨大悲伤中的一家人, 为了争夺龙凤胎的抚养监护权而多次对簿公堂, 孩子们原本被隐藏的 “身世” 也渐渐浮现出来。 因李琳没有生育能力, 与高俊结婚后, 两人一直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 于是, 夫妻俩通过中介, 先 “找” 到一名女子提供卵子, 然后又 “借” 另一名女子之腹生下孩子。 因此, 这对龙凤胎有三个母亲, 一个是卵子的提供者, 一个是提供子宫的代孕者, 还有一个是与他们毫无血缘关系却又是养育他们的母亲。 2015年6月12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全国首例因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 7月29日, 一审法院判决龙凤胎由高俊父母监护。 案件宣判后,李琳不服,遂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11月16日, 上海一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双方围绕着代孕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之认定,李琳与小清、小诗是否成立拟制血亲关系,小清、小诗的监护权归属问题等争议焦点展开了激辩。 最终,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琳与两名孩子之间已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且该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形成后并不因生父高俊的死亡而自然终止,并在兼顾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基础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高俊父母的原审诉讼请求, 由李琳取得代孕子女的监护权。 这起全国首例因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终于有了最终结果, 孩子们可以跟着一直以来养育自己的母亲李琳继续平静地生活下去。然而,案件背后所暴露出来的非法代孕问题却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代孕给传统家庭关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比如代孕所生子女的亲属身份关系如何确定? 监护权归谁? 探视权以及儿童的权利如何保障? 终审宣判后,大多数公众认为,从保护孩子的角度来说,这无疑是最好的结果。 正如一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写的 《法官后语》那样,两名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无从选择地来到这个世上,本应享有幸福的权利,却因为父母的不当行为,引发了一系列纠纷,为原本幸福的人生蒙上一层阴影。 一纸判决可以裁判权利, 但不能裁断情感。法官希望,本案双方当事人能多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互相体谅、相互理解,最大限度地保障两个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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