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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汉朝在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周年回顾与展望座谈会上强调
切实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不断推动立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16-05-11 09:51:44    作者:罗书臻    来源:人民法院报

5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周年回顾与展望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立案审判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立案审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景汉朝指出,立案登记制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自去年5月1日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司法对诉权的保障更加彻底,各级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杜绝了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等现象;二是司法民主进一步显现,不少法院创新诉讼服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三是司法运行更加阳光,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实行阳光立案,以实际行动接受社会监督,拓宽了社会第三方参与司法渠道;四是司法机制更加完善,案件受理、诉讼服务朝着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方向快速迈进,立案服务水平飞跃提升。

景汉朝强调,要以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不断推动立案审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定实行立案登记制,切实强化登记立案内部和外部监督,坚决杜绝“立案难”回潮。要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严格依法立案,有效衔接立案庭与审判业务庭的工作,不能以实体审理标准决定是否立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足以支持诉请,属于举证责任的范畴,不得以证据材料不齐为由等原因将案件退回立案庭,造成诉讼拖延。

景汉朝强调,要拓宽多元化解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诉求。要进一步落实“眉山会议”精神,加快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要用好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先行调解制度,在起诉与受理阶段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对简单案件实行登记立案和案件速裁的有效对接。要积极探索先行调解制度改革,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推行调解程序前置。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商事、行业等调解组织的作用,完善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引导更多纠纷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景汉朝要求,要加大惩治力度,有效维护正常诉讼秩序。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制裁违法滥诉,依法打击无理缠诉行为,维护法治权威。要专项调研惩治恶意诉讼工作,分析归纳恶意诉讼的类型成因,合理界定恶意诉讼的概念外延,研究制定惩治恶意诉讼的规范性文件,推动立法机关修改完善法律。要开展诉讼诚信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的行为人纳入进去,公开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有效震慑滥诉行为。

景汉朝强调,要加强分析研判,积极参与服务改革发展。要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运用实证数据,制定科学规则,对自然增长、立案登记制改革、经济低位运行等因素对收案态势的影响进行分析,研判走势。要紧扣具体类型案件本身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对相关案件收案态势进行分析,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大参考。要认真分析法院层级收案情况,合理定位四级法院审判职能,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关于完善审级制度的有关要求。

景汉朝强调,要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切实加强立案队伍建设。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立案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定期开展职业培训,全面提高立案法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加大立案审判队伍的职业保障,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专家学者代表姜明安、王亚新、陈卫东、孙邦清、许尚豪,中央有关部门代表龚小玲、高莎薇、李仕春、吕立秋,基层和基层法院代表顾国标、童凌、谢黎明作了发言,中央政法委、中央改革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法学会、全国律协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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