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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的心态坚守法治信仰
时间:2015-03-09 16:57:25    作者: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傅爱军    来源:《中国审判》网刊

3月2日,收听收看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受教诲深刻;只言片语,略表缅怀与感想。

2014年12月1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走了,倒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的途中,年仅47岁。记得那天晚上,我在朋友圈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这是不是条假新闻?赶忙百度了一下,才知道邹院长的离去。那些天,朋友圈、公众号、新闻头条被占据;一直倡导的法律共同体面对一个人的离去,第一次集体发声;满屏都是哀悼,到处都在评论“做法官者,当如邹碧华;做院长者,当如邹碧华;做司改者,当如邹碧华”。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记得,我也曾有幸上过邹院长的课。那是2011年,邹院长还在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当院长。湖南省第五届预备法官培训班邀请他讲授《裁判理念与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中途休息的时候,班上许多同学围住邹院长,拿着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等着让他签名。这么一位杰出的法律英才,优秀的法官,积极的改革者,他的突然离去,怎能不让我们感到悲痛和惋惜?我们悲痛,是因为为法时,他将情理法交融,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希望律师执业环境越来越好”;为官时,他将责任担当义务交汇,“再小,也得让每位法官有一间独立的办公室”;提倡提倡司法改革时,他“背着黑锅前行”,畅通年轻法官晋升渠道,为那些审判事业坚守的人给予希望。

斯人已逝,幽思长存。有人说,铁打的法院,流水的法院人。我也曾想,是什么,让邹院长以这样一种“无我”的精神,追寻他的法治梦想?是什么,让他不断充实自己,“很忙碌,但也很快乐、满足”?是什么,让他能如此真诚对待当事人,温情相待身边同事?邹院长说过,“不要计较身边的不满,做好自己,保持心底纯净,每天就有积极心态,就能做好工作”。我想,应该是这种积极的心态让他如此地热爱生活和这个世界,促成他用纯美的情怀和学养为世界注入意义。

说起心态,真的是个很玄乎的东西。或许生于80后这个特殊的年代,身处变革漩涡,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品尝着城市化带给个体的无助和压力,我们很容易滋生抱怨的念头。是的,很多人都会彷徨。有人关心究竟什么时候涨工资,有人为自己能否进入司改法官员额而焦虑,有人沉默观望,有人则选择转身离去。我加了一个微信群,成员来自政法机关或曾在政法机关工作,在这个热闹非凡的群里,有人吐槽,有人调侃,有人现身说法;有人呼喊“请对法官好一点”,也有人在痛苦的挣扎下选择坚守。彷徨,也许很多人都曾有过;而坚守,我想更多的是发自对法官这个职业的热爱。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在维护法律信仰的过程中,法官不仅是用一颗赤诚之心,更多的是在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和对琐碎纠纷案件处理的执着中,在看似平凡和重复的劳作中润物无声。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枫在报告会上发言,“认真地做一件事情,原来是这么快乐,那些遇到的困难和经历的磨练都成了我追梦途中的珍贵体验”。是的,尽管总有苦难我们无法面对,总有裹胁与迷茫我们无法勘破,但,你怎样,世界便怎样,所以勿以声音微小而放弃呐喊。“独角兽回到了寓言里/谁来驮负巨大的词语——有的人说会放弃;——有的人说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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