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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解读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意见
涉法涉诉信访入法轨突出法治权威
时间:2014-03-24 12:17:41    作者:袁定波    来源:法制日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

“意见的出台,是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到法治轨道,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又是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际行动;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又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20日,多位法学专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指明解决路径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

意见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

“以往,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时由于法律程序不完备,更多依赖行政途径,由此带来司法和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加重了信访个人的负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表示,如何做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是信访制度改革必须要解决的。意见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充分实现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结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敏远认为,信访在法治不健全的过去,对解决民众工作、生活问题有过积极意义。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日益完备,该项政策到了必须作出重大调整的时候。意见强调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值得特别关注。

王敏远表示,意见强调要按司法规律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体现了司法作为一道解决矛盾纠纷有效防线的作用。司法是有权威的,执法司法过程是一个对事实作出判断、对法律适用作出决断的过程,涉法涉诉问题不能由政法机关说了算,极大损伤了司法权威。

记者注意到,意见强调,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各级政法机关要及时审查、甄别,并区别正在法律程序中的;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已经结案,不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不服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经释法明理仍不服的几种情况,分别作出安排。

“意见强调信访法治化,强调穷尽一切法律程序,淡化了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行政色彩,强化了法律色彩。明确要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信访案件,有助于当事人更清楚地了解救济途径。”韩大元说,

强调源头治理倒逼政法机关提升公信力

长期以来,涉诉涉法信访将诉讼程序内问题通过诉讼程序外途径去解决,“信访不信法”极大增加社会成本,耗费司法资源,损害法治权威。

韩大元表示,意见明确该类问题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是树立法治权威,强化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认为,意见很好地体现了司法这一解决纠纷的法定程序在法治社会的功能。意见确定的总体思路是对的,强调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体是政法机关,要按法定程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卞建林指出,意见强调要从造成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源头上解决值得肯定。政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要确保执法司法公平公正,保证案件处理质量。执法司法很公正,当事人服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意见规定,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

“意见总的精神是强调对涉法涉诉问题进行源头治理,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韩大元认为,意见突出了法治权威的重要性,对政法机关提出更高要求,明确了政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

王敏远表示,涉法涉诉信访在某一时期两头小、中间大,也就是真正有问题需要通过申诉启动再审程序的并不多,提出的要求绝对无理的也很少。中间大头的是,信访反映的问题有但不严重。这类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利于问题妥善解决,也倒逼政法机关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完全正确按法律规定执法办案,对执法司法工作是一种积极的促进。

健全司法救助统筹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

意见专门提到,要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于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意见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法治健全的表现。”王敏远表示,钱一定要花在刀刃上,只有对确实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了的问题,当事人又确有困难的,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在卞建林看来,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改革信访制度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作了很好的制度安排。对政法机关尽力了,但当事人实际困难并未解决的,也就是判得对、处理得对,就是解决不了当事人实际困难的,给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体现了国家责任的担当,有助于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有助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卞建林说。

“意见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王明远认为,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还尚需要社会相关组织力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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