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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女状元的不懈追求
记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潘庄法庭副庭长王晓艳
时间:2014-11-17 10:16:36    作者:于伯军    来源: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初次接触,王晓艳就感觉到这起案件的调解难度很大,指望通过一、两次调解解决纠纷很困难。果不其然,由于分歧严重,开庭那天,双方针锋相对,各执一词,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但王晓艳并没有放弃。休庭后她将被告叫住,继续耐心做工作,讲法晰理,半个多小时过去了,被告终于答应可以考虑给一定的赔偿,但最多三四万。

由于与原告的要求差距较大,王晓艳没有急于求成,而是让被告回去后再好好考虑考虑。见被告松了口风,这增加了王晓艳的调解信心。于是她又做原告的工作,指出法院审理案件重事实重证据,希望原告明白举证不能的后果,降低要求赔偿的心理预期。随后王晓艳又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反复协商赔偿数额,几经努力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如愿拿到了赔偿的救命钱。

追求最佳办案效果

王晓艳审理的大多都是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她非常清楚老百姓打官司要的不是一纸判决,而是问题的最终解决结果。因此,她办案不仅讲究法律效果,更注重社会效果,总是竭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时下,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可是有12名群众花了全部积蓄买完房后,却因开发商的缘故迟迟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子已买3年了,房本却一直没有办下来,这些买房群众很焦急,其中还有些是为了给孩子办理“蓝印户口”才买房的。没有房本,就办理不了“蓝印户口”,孩子的上学、考学等都将受到影响。为此,他们曾多次找开发商讨说法,到房管局等部门反映问题,但始终没能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大家只好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协助办理产权证、赔偿违约损失。

王晓艳受理案件后,一边安抚群众的激愤情绪,一边立即与开发商取得联系。经过积极协调,很快十几起案子全部调解结案,开发商答应2个月内办结房屋初始登记并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可是,在约定期限到后,开发商却食言了。这下房主们被彻底激怒了,大家再次愤慨地聚集到法院。

按说案件审结后,被告逾期未能履行应该申请执行,王晓艳完全可以一推了之。但她没有那样做,而是爽快地答应帮助他们解决。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王晓艳一遍一遍地催促开发商加紧办理,然后又一个一个地打电话告知购房者事情的进展情况,安抚他们的急躁情绪。最后,经过王晓艳的不懈努力,房主们终于拿到了房本,一起潜在的上访隐患也随之得到了及时化解。

大音希声,大爱无言。王晓艳心系百姓,情系太平,她把深深的爱和浓浓的情全都倾注给了热爱的审判事业和家乡的父老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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