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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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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中院:双语架起连心桥 法徽映照石榴红
时间:2026-09-23 20:51:06    作者:罗旋    来源: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法院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以司法之力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民族团结思想根基

红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南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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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法院搭建起“党建引领—固本强基—组织保障”的工作体系,深化“红法善治·天平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构建“1+13+N”党建品牌矩阵,把支部建在办案团队,先锋岗设在审判一线。各院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青年干警读书会等载体,打造“红法善治·天平先锋讲堂”“法润红河谷讲堂”“绿法微讲堂”等文化品牌,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民族观,奏好民族团结“主旋律”。

服务边疆大局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全州法院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2025年即审结走私、偷越国(边)境等跨境犯罪案件433件935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民族传统治理智慧与法治理念相结合,打造“马帮侨乡法庭”“可邑阿细”“和更哩”“阿卡卡”“哈尼哈巴”“木刻分水”等民族特色调解室和调解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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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矛盾纠纷联排联调联处“1+N”联动工作机制和“法官+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调解模式,融合法理与少数民族优良文化传统,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2026年以来,全州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3282件,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延伸巡回审判打通基层司法服务末梢

全州法院高度关注新时代少数民族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解决偏远地区群众诉累问题,坚持“纠纷在哪里,巡回法庭就到哪里”,不断强化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织密基层司法服务网络。选派37名法官干警入驻综治中心,深度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积极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实现全州28个人民法庭对133个乡镇司法服务全覆盖,打造出“梯田法庭”“农耕生态法庭”“马帮侨乡法庭”等8个特色法庭。在云南省率先推进“共享法庭”建设,依托乡镇、村委会现有设施,建成“共享法庭”287个,使各族群众在家门口即可获得网上立案、线上调解、在线诉讼等司法服务。

推行双语司法保障各族群众诉讼权利

针对基层部分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语言障碍,全州法院大力培育双语法官,开展双语庭审、双语调解、双语法律咨询,在立案、庭审、调解等环节提供双语服务。组建专业化双语办案团队,选配精通哈尼语、彝语、苗语、傣语等语言的干警,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析理。

其中,元阳法院组织编撰以《办案常用哈尼、彝、傣—汉双语手册》为代表的双语诉讼服务实用材料,让少数民族群众平等、便利进行诉讼;屏边法院选派精通苗汉双语的法官干警入驻县综治中心,常态化开展双语法律咨询和矛盾调处;弥勒法院朋普法庭组建少数民族干警与双语书记员专业团队,实现诉讼服务全程双语保障。

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法治氛围

将普法强基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度融合,利用边疆民族地区群众赶集日及火把节、“开秧门”、哈尼“十月年”等民族节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送法进村寨、进社区等深入基层的普法宣传活动,细致讲授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2026年以来,全州法院共面向基层各族群众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218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材料10000余份。同时,发挥双语法官优势,拍摄双语普法视频,推出以“哈尼法官说”“法治微宣讲”为代表的民族特色普法栏目,累计获得30余万次的点击量。

从巍巍哀牢山到滚滚红河水,从哈尼梯田到苗岭村寨,红河中院法官干警们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倾心以司法之力绘就民族团结“同心圆”。下一步工作中,全州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丰富双语司法、特色调解、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实践载体,以高质量司法履职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红河沃土上常开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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