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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吉法院:诉前保全促履行 当庭调解化纠纷
时间:2026-08-26 08:32:42 来源: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近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延吉法院”)巧用诉前保全措施,成功调解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2025年,王某从外地来延吉出差,向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轿车,双方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约定按日支付租金。合同履行一段时间后,王某未按时支付后续租金,亦未按约定归还车辆。租车公司多次尝试联系王某未果,只得自行通过定位将车辆取回,为此产生取车费用,且车辆租赁期间发生数条违章并产生罚款。扣除押金后,王某仍欠付部分租金及相关费用。租车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王某为外地户籍,租车失联后已离开本地,预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户籍地地址亦无法有效送达,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停滞。承办法官考虑到,若按常规公告送达处理,不仅审理周期长,后续执行亦存在困难,租车公司合法权益难以及时保障。经办案平台查询,王某此前无涉诉案件,法官遂建议租车公司申请诉前保全,对王某名下微信、支付宝等财产采取冻结措施。采取保全措施当天,王某即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协商解决。 承办法官随即安排开庭,组织双方当面协商。庭审中,承办法官向王某释明车辆租赁相关法律规定,说明其未按时付租及归还车辆的违约责任,并组织双方逐一核对欠付租金、取车费及违章罚款金额,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平衡企业损失与王某的赔付义务。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结。 近年来,延吉法院针对涉企案件被告失联、送达难等问题,充分发挥诉前保全程序优势,以保全促调解、促履行,有效缩短审理周期,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升了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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