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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大同区法院:司法为民 奏响惠农保耕“四部曲”
时间:2023-04-20 10:03:20    作者:董婧    来源: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

眼下,正值春耕备耕时节,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立足区域农业生产特点,把握春耕时节时令,发挥审判执行资源优势,集中开展“法治护春耕”专项活动,奏响了惠农保耕“四部曲”,为保春耕、促生产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便农诉讼“进行曲”

“因为我腿脚不便,这两天又赶上农忙,家里人都去地里了,没想到法院上门立案,省时又省事。”涉诉老人谈及大同区法院便民服务时,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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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大同区法院干警到老人家中为老人立案。

今年春节过后,家住大同区某村的王某因与屯邻发生承包土地纠纷,向法院请求协调解决。考虑到涉案老人行动不便,大同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为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二十余公里的路程不长,但是老人家的住址偏僻,加上前几天的降雪冻冰,使得干警们费了一番功夫。在核对身份信息、整理诉讼材料后,干警们告诉老人民事案件诉讼程序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以便其在诉讼中更好地行使权利。同时,为老人办理预交诉讼费手续。

大同区法院坚持群众需求导向,使诉讼服务向农村延伸、向网上延伸,开辟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的绿色通道,方便农民群众参与诉讼。依托智慧法院成果,2023年第一季度大同区法院提供上门立案9件、电话立案17件、网上立案93件,最大程度便农诉讼。强化涉农案件司法救助,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村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多元解纷“协奏曲”

“真的没想到法官能来到我们地里解决矛盾,我们心里真的很暖,法官重新测量的很公正,而且这么多部门的同志都来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们心里很满意。”今年3月末,大同区某村某两户屯邻在庆葡法庭与太阳升镇司法所“庭所联动”机制的多方调解下,诉前达成和解,两家因“一根垄”引发的土地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该案中,两户屯邻因为“一根垄”权属问题发生口角,村委会立即进行调解,终因双方情绪激动,态度强硬,互不相让而调解未果,明确表示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巡回审判现场,工作人员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开展工作、进行实地测量,并制作了案件现场的勘查笔录,同时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详细了解涉案土地情况。在争议的田间地头,承办法官与调解团队一同向当事人讲政策、说情理、摆事实、举案例,劝解双方冷静对待、换位思考。最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村民孙某将土地归还张某。

大同区法院积极与辖区街道党组织、政法党委、社区、自治组织沟通交流多元解纷工作经验,建立工作对接机制,积极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纠纷解决需求。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保障农民不因诉讼而延误春耕生产。

高效审执“交响曲”

大同区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制造有限公司在商业活动中发生经济纠纷,几次洽谈无果后,原告某集团有限公司将被告某制造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裁判,被告给付原告材料款及运输费共计5万余元。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并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不但对偿还案件款的事宜不予答复,还拉黑了执行干警的电话。得知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欠款的意愿,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并依法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当被执行人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通过与申请执行人的反复沟通,申请执行人终于同意与被执行人进行和解。

近日,家住大同区林源镇附近的村民向林源法庭办案法官送上锦旗,并握着法官的手连声说着感谢。

2021年11月,原告仇某受雇于被告徐某在其所承包的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担任管工,仇某和徐某约定月工资一万元。2022年3月14日,仇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4米高的施工台上跌落地面受伤致多处骨折,经鉴定身体有三处达十级伤残。后仇某和徐某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仇某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迅速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多次上门沟通调解。一开始,徐某抵触情绪较大,表示坚决不同意仇某提出的赔偿金额,也不会按时到庭参加诉讼。但是审判团队并没有放弃,反复多次情、理、法兼容耐心向徐某释法析理。最终,案件经历两次庭审,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大同区法院致力于在审执工作强制性和规范性上下功夫,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审判执行过程中注重运用“枫桥经验”助推工作开展,用速度、力度和温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普法宣传“圆舞曲”

“在大棚里开展普法宣传,真是接地气儿啊!正好我有问题想向法院咨询。”大同区金蔷薇农业园区内,正在大棚里种植蔬菜的农户说道。

结合辖区春耕期间案件特点和春种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大同区法院精心制作普法宣传单500余份,重点宣传有关种子、农资买卖、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法、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法院干警走进田间、深入棚户,与农户面对面讲解备耕生产物资购买、土地承包等法律知识,并针对农户提出的问题耐心答疑解惑,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提供有效服务,引导农户们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下一步,大同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春耕农业生产保护力度,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拓展乡村治理延伸服务,为春耕生产护上“司法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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