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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法院:“一庭两所”联调助力春耕
时间:2023-03-20 17:37:47    作者:邱茜    来源: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正是因为你们的及时调解,我们才能不误农时,开展春耕,真的是非常感谢。”近日,高州市某村的村民紧紧握着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法庭干警的手表达着感谢。

1998年,高州市某村8个村民小组长为了盘活土地资源,发展当地经济,在征得部分村民同意后,将400多亩闲置土地统一发包给村民李某种植甘蔗,约定承包期到2017年止,并签订了简单的承包合同。2017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经过民主议定程序,由时任村民小组长与李某续签了承包合同,期限至2025年清明节,并约定每年承包金在当年的清明节前缴交。但从近年开始,李某无故不按时缴纳承包金,并擅自将土地转租给第三人经营,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村民纷纷要求收回李某的承包权。对此,李某采取了无视的态度,既不与村民小组协商,也不开展春耕农业生产。眼看到了春耕时节,临近的耕地一派繁忙景象,而该村的400多亩耕地却因此撂荒。心急火燎的村民们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并主动联系李某沟通协商,均无果而终。

高州法院在该村开展“平安大走访”过程中发现以上情况后,要求金山法庭尽快化解纠纷,以免延误农时。经过走访调查,金山法庭发现双方纠纷发生时间较长,土地承包订立程序和内容不规范,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恰逢春耕期间,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耽误今年的春耕工作。

为妥善处理矛盾,金山法庭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组织该村8个村民小组长及承包户李某到村委会进行诉前调解。但李某情绪十分激动,拒绝前往村委会参加调解。于是,金山法庭干警转换工作思路,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及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前往李某承包地进行现场调解。看到这么多干部主动前来实地化解纠纷,李某先前的激动情绪逐渐平复,亲自带领在场人员前往耕地实地察看,并讲述了纠纷的来龙去脉。

见此情景,金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干警趁热打铁,在充分了解纠纷事实的基础上,分析双方争议焦点,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讲解土地法律法规,并援用农村习俗、乡规劝导,终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并达成土地承包补充协议,李某承诺清明节前付清拖欠承包金。400多亩争议土地得以顺利交付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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