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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区法院:“示范诉讼”促150余起类案诉外和解
时间:2021-11-24 10:17:40        来源: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谢谢法官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为我们主持了公道,也彻底化解了我们和健身中心的矛盾,我为你们点赞!”黑龙江省大庆市某健身中心与160余名会员由于办健身卡引发纠纷,其中一名原告蒋女士近日给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孟义打来电话,发自内心地感激道。

案发:健身中心停业引发群体诉讼

2020年末至2021年4月,大庆市某健身中心以“终身卡”名义对外销售会员资格,终身卡售价为1099元,持卡人需遵守如下约定:即第一年正常使用,第二年每个月要来12次,下个月免费。开卡方式为初次训练启用,如果出勤不够,则需交50元激活金开启下一个月的使用资格。一些健身爱好者纷纷来到该健身中心,办理了终身卡、一年卡、半年卡和季度卡,购买了会员资格,并交纳了相应费用。大部分持卡者将卡激活,享受着健身服务,但也有部分会员未能到健身中心进行健身活动,即尚未激活所购买的健身卡。

2021年4月21日,该健身中心因经营不善停业。随后,办理了健身卡的会员纷纷来到健身中心要求退费。经多次协商未果,160余名持卡人于2021年10月来到大庆高新区法院,要求健身中心返还费用,股东曹某、周某在认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健身中心应返还的会员卡费用。

据悉,该健身中心于2019年7月成立,股东曹某持股比例为71%,认缴出资为213万元;股东周某持股比例为29%,认缴出资为87万元,二股东认缴出资日期为203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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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部分先行裁判化解全部案件

由于持卡人人数较多,且经多次协商未有结果,致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和恶化。大庆高新区法院知悉这批系列案件后,立即组织法官精心研判。经研判后,一致认为这起群体性诉讼起诉一方虽然人数众多,但是每起案件的诉讼标的额并不大,且案情清晰,适合采用示范诉讼的方式处理该批纠纷。

随后,立案法官与原告方代表进行沟通,从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的角度,对160名持卡者的情况排查摸底,进行分类,并建议对方按照所办理的会员卡种类、是否激活、是否到期等情况,进行部分先行起诉,待结果出来后,再由双方根据裁判结果进行协调,以此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根源上避免负面效应的产生。

为高效解决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庆高新区法院将持卡者起诉的8起案件纳入案件审理的“快车道”,由审判经验特别丰富的三名速裁法官进行快速裁判。

张孟义法官是这批案件主审人之一,曾荣获黑龙江省办案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经多次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张孟义快速厘清了案件争议的基本事实,并确定了各原告方的办卡时间、办卡种类、激活时间,了解了双方各自的诉求。

在审理中,张孟义加大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讲解双方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及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但因此批案件的争议人数较多,双方互不让步,致使立案的8起案件最终未能达成协议。

随后,张孟义与办案组成员组织庭审,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并在庭后进行深度研究,一致认为,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但因健身中心停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合同应解除。对于终身会员卡问题,结合协议中关于会员期限的文字表述,该协议仅对两年会员权益予以明确,但并未对两年后权益进行明确约定,且协议明确第二年权益享受尚具备一定条件。故根据合同性质及市场同类价格对比,确定该会员卡期限为两年。由于被告闭店,故开卡后已使用期间的费用予以扣除,余款应予返还。关于股东担责问题,因健身中心系企业法人,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在公司存续期间,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据此,法院遂于11月12日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解除合同关系及还返部分款项的诉讼请求,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服判息诉。

宣判后,被告当即根据判决,按照类别一一联系未起诉的其他持卡者,并逐一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在示范诉讼模式的处理下,150余起类案得到彻底化解,未再进入诉讼,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强化:推行示范诉讼新模式提质效

所谓“示范诉讼”,即从同类纠纷案件中选取一件或几件较典型的案件先行审理,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再对其他案件进行裁判或调解,通过发挥个案的示范引导作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调撤率,降低信访风险。

上述健身中心审结8案促进庭外化解150余件,是该院示范诉讼的实际操作,也是诉源治理的具体体现,这仅是大庆高新区法院采用示范诉讼新模式成功化解纠纷的一个具体范例。

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不断追求着高品质的生活,美容、理发、健身、按摩等服务消费办卡已成为不少人的选择。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服务合同纠纷,尤其商家停业或“跑路”而引发的大量案件,纷纷涌入法院,且多以群体诉讼形式出现,其诉讼请求也基本一致。

办卡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通常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特点,该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较多。在审判实践中,法官通常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此类案件,但往往因审理周期较长、上诉率较高等因素导致社会效果不佳。

大庆高新区法院始终把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群体性诉讼化解工作,并通过建立预警机制、健全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机制、构建特色多元解决机制、强化案件调解工作、延伸审判职能等多举并措的方式,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大庆高新区法院速裁庭探索实行“示范诉讼”审理新模式,针对服务合同、劳动人事、商品房买卖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选取一个或几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精细化审判,以“精审理”优质效;随后,以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简程序”提效率,释放诉讼程序效能,对等候处理的其他案件或同类纠纷进行统一裁判或调解处理。

这种“示范诉讼” 审理模式,不仅解决了涉案人数多、审理周期长、上诉率较高等问题,还能有效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让裁判的价值导向传播出去,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一案巧解、多案共赢”的目标。

今年以来,大庆高新区法院连续三个季度获颁黑龙江省法院“季度流动红旗”,一、二季度主要工作综合排名保持黑龙江省基层法院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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