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0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广东高院首次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
时间:2021-08-13 11:13:26    作者:林晔晗 任敏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广东省破产审判白皮书》,并公布广东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6—2020年,全省法院助力97家企业破产重整,其中12家是上市公司;共审结破产案件12364件,淘汰落后产能、出清“僵尸企业”5000余家,广东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数、出清“僵尸企业”数、重整成功数、“执(行)转破(产)”案件数等均居全国首位。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25个月提速到12个月以内,快速审理的案件则在6个月内完成。

白皮书显示,2016年8月8日,广东高院成立全国高级法院第一个破产审判庭。截至2020年,全省已形成“1+2+6+3”的审判新格局。除广州、深圳两个中院设立了破产法庭外,佛山、珠海、中山、惠州、茂名、汕尾6个中院设立了破产审判庭,佛山南海法院、东莞第一法院、中山第一法院3个基层法院也设立了破产审判庭,这些专门的审判机构在提高破产案件审查效率、专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东法院创新审判方式、加强破产审判保障,逐步破解了“立案难、效率低、保障弱”等司法实践中的难题。2016—2020年,全省法院通过破产和强制清算处置国有“僵尸企业”2677户,占全国司法出清国有“僵尸企业”的1/3;依法助力深圳中华自行车公司、德澳航空上市公司、惠州创成发展公司等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危困企业实现再生和转型升级,其中德澳公司重整案裁定进入重整后,仅用36天即批准了重整计划。

广东还率先在全国通过“考试+评审”方式,建立全省统一编制、分等级管理、高等级管理跨地域执业、进出有序的管理人管理机制,目前名册编制评选出破产案件管理人357名。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