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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法院:法官多次奔赴养牛基地 赔偿纠纷终得化解
时间:2021-06-15 10:19:22    作者:董婧    来源: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

“孙法官,我们这小规模养牛,都是‘母乳’喂养。母牛死了之后,小牛犊不吃不喝活活被饿死,你说这损失我们能不冲他要吗?”一早接到当事人郑某某的电话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民事法官孙晓峰便立即驱车前往杏树岗一探究竟。

2020年12月7日,被告夏某某驾驶别克轿车时与原告郑某某放养的牛群相撞,致使一头母牛当场死亡,四天后新生10余天的小牛犊也宣告死亡。别克轿车受损,被告夏某某负主要责任,原告郑某某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评估意见书显示,母牛价值27000元,小牛犊价值7000元,共计评估金额34000元,牛残值4000元,原告郑某某要求被告夏某某赔偿牛损失共计26920元,并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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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案件后,孙晓峰了解到郑某某养牛场的状况并不景气,被撞的母牛以及小牛的死亡给他们带来了精神、财产的双重打击,如不妥善处理,会让郑某某家里的经济情况雪上加霜。庭审中,孙晓峰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事实以及事故责任认定均无异议,主要是针对小牛死亡的赔偿引发矛盾纠纷,故态度坚决,僵持不下。

针对小牛死亡是否应该赔偿的争议焦点,孙晓峰收集了大量信息,并多次赶往养牛现场进行实地分析。根据郑某某邻居描述及查看视频,发现无论是饲养员安抚还是将食物放到器皿中投喂,小牛都很排斥,一直不吃不喝并最终被饿死。

在掌握案情后,孙晓峰将调查情况迅速反馈给被告,并通过“背对背”调解沟通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最终,被告夏某某同意赔偿原告郑某某母牛及小牛的损失,并顺利给付到账,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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