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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法院:“线下”转“线上” 防疫解纷两不误
时间:2021-01-27 14:38:15        来源: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近日,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纠纷的化解由“线下”转为“线上”,由“集中”转为“分散”,并通过“云庭审”成功化解两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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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30日,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揽被告某农场的住宅小区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双方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原告按合同履行了全部义务,但被告因资金紧张,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未予支付。近日,原告将被告诉至红兴隆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工程款。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红兴隆法院适时调整了纠纷化解渠道,通过“云庭审”进行了视频在线调解。通过法官线上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化解了这起长达近10年的纠纷。

2017年5月13日,张某由王某担保,向陈某借款32700元。陈某多次讨要,但张某均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王某也未履行担保义务。近日,陈某把张某和王某诉至红兴隆法院。因原、被告双方三人都居住在黑龙江省桦川县境内,属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辖区,与红兴隆法院所在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辖区市级行政区划不同。为积极响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履行化解纠纷职责,红兴隆法院法官通过电话通知,指导原、被告双方三人通过“云庭审”进行调解,但被告王某拒绝配合。后经法官耐心说理,王某最终理解并接受了在线调解的方式。法官通过“云庭审”进行视频连线,原、被告三人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张某于调解当日以微信转帐的方式偿还陈某10000元。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弹,红兴隆法院及时调整纠纷化解方式,拓展化解渠道,通过电话、微信、“云庭审”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辖区内社区、居委会、律师协会、行业协会网格化等人民调解力量,展开纠纷诉前、诉中就近化解工作,确保多元化解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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