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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在法庭上的感性之花
时间:2019-12-17 19:36:06    作者:谭素青    来源:中国审判网

审判工作中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缺乏感情的表达会影响沟通效果。5年来,笔者在审判监督庭审理重审和再审案件,借鉴运用心理学的共情艺术用心安抚当事人,谨记“先处理情绪,再处理事情”,没有引发一件信访投诉。这让笔者深深地感受到人与人之间交流技巧和感情的重要性。

共情在人际关系中能够起到提供温暖、增进理解、减少误会、加强合作的作用。法官具备共情能力,不仅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而且有利于让当事人感到被理解、被尊重,进而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根据心理学的研究,人们在交流时传递的信息,语言占7%,声音占38%,肢体语言包括表情占55%,通过对非言语信息的用心捕捉以及对语言的精准把握就能够实现共情的效果。

非言语信息的把握

法官经过多年的专业教育,长期的职业训练,往往理智占绝对上风而对情绪相对不敏感。其实,情绪的敏感度可以通过刻意训练得以开发和提升。而情绪的敏感度主要在于对非言语信息的把握。

首先,应当要注重眼神。眼神的内涵十分丰富,最能让人感觉被尊重的是专注的、关注的眼神。在庭审或接待当事人的时候,法官要想成功地与当事人建立有效交流,眼神接触非常重要。法官进入法庭时,目光应投向整个审判庭,包括旁听席,对现场有一个基本了解、判断,随后注意目光投射的方向。初步接触时,眼神应当是公务礼仪中的社交凝视的方式,即注视对方的上半身。在核对身份时,对双方到庭人员要分别注视,目光应当是公务凝视,即投射在眉毛以上、额头位置;而如果案由是离婚、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则需要对当事人关注凝视,目光投向其眼睑部位,这样可以给对方传递关心、询问的情感信息。但是,应当注意目光停留时间不可太短,那样会给人一种不自信的感觉。

细心观察、体会当事人的眼神信息。法官可以读懂当事人的情绪是激动、期待,还是窘困、疲倦,然后对应地给予当事人关怀,会取得十分良好的效果。基于首因效应和近因效应规律,在开庭伊始以及最后陈述阶段,法官需注意目光上的交流,这样就能事半功倍。

其次,应当注重说话的方式。恰当的说话需要注意声音的清晰度、音色、语速等方面。清晰流畅、语速适中是最基本的要求;暗沉分散、咬字懒散的声音会让人难以分辨、催人犯困;声音尖细刺耳或过硬过实则让人觉得咄咄逼人、高高在上。在说话的语速上,也应当有准确的把握。询问时语速太快很像是质问,甚至是讯问。有的年轻法官开庭时说话语速“嘈嘈如急雨”,有些当事人会戏说:“你们有的法官开庭时好像要赶着去约会似的?”可见,语速的把握十分重要。

笔者曾审理过一起房屋确权案件,对声音产生的效果感触很深。男子刚过世,婆媳就对簿公堂,双方将各种复杂情绪统统化为愤怒,互相攻击。笔者以略带遗憾、同情但悲而不伤的语气说:“发生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不能真正体会到你们的感受,但我会试图去理解你们的艰难。我身为法官,此时应尽量查明事实,尽快作出判决,让你们从官司中解脱出来,回归正常平静的生活,这样也能让人走得安心一些。”同时,引导她们将被压抑的情感释放出来,最终冲突的氛围得以平息,有效地处理了此次纠纷。

最后,要注重肢体语言。很多人会“喜怒不形于色”,这类人的感情表达是含蓄、内敛的,而肢体则会非常诚实地传递真实信息。法官要敏感地发现当事人肢体传递的情感信息。笔者曾经成功调解过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深刻地体会到观察肢体语言的重要性。当时,我走进法庭,看见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站着对话。我从只言片语中可以听出双方在谈和解问题。同时,我注意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身材魁梧、手势自如、气势如虹,而劳动者一方相对矮小瘦弱,双手抱于胸前,臀部半靠于桌子,明显是防御、求助的姿态。所以,笔者请他们入座,并朝向劳动者一方做了一个请坐的手势。在庭后调解时,双方的和解请求稍有差距,公司一方要求延长付款期限数日,笔者对劳动者一方说:“这样的方案也是实在、可行的。”该方立即接受了这个观点。所以,通过对当事人肢体语言的观察,能够有助于把握当事人的真实情绪,达到预期效果。

语言的思维与逻辑

法院是讲理的地方,法官要抱着开放的心态听完当事人的辩论,但基于案多人少的客观现实,保障当事人的发言权和提高效率存在一定矛盾和冲突,我们可以尝试运用一些语言技巧。

首先应当注重说话的内容。在和当事人对话时,一方面要注意主语;另一方面要说明情况、给出标准,而非找理由、给结论。比如,当事人打电话催促尽快判决,我们可以回答“我们案多人少,没那么快出判决”,也可以回答“我们会尽力的”,还可以说“目前我手上在办案件100个,待写判决20个,按顺序您的排在倒数第三”。回答方式不限于此,但是比较上述回答,就会发现第三种回答方式是比较合适的,即告知了当事人客观情况与执行标准,让当事人较为全面地了解自己案件的进展。

其次,应当注重在交流中的情感反应。法官可以尝试引导当事人识别、表达情感。有一位女当事人因房屋租赁纠纷缠讼多年。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后,笔者负责接待这位当事人。在笔者见到她时,她身体紧绷、语调高亢,滔滔不绝地说起家里亲戚如何地信任她,甚至连老母亲的养老金都交给她来开饭店,最终却因为产权、消防等原因做不下去,她觉得很委屈。笔者认真倾听,前倾的坐姿、专注的神情都在传递着感同身受的信息。适当的时候,笔者还会轻声感叹一句“这些年你过得真不容易啊!”听闻此言,她高耸的双肩往下一沉,叹了一口气,眼泪从这个“女汉子”眼里流了出来。虽然后来她被判败诉,但她坦然地接受了判决,没有进行信访。

上述非言语、语言艺术是分别阐述的,但运用起来却是综合的,关键要注意识别、表达、转化。共情艺术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适合的标准,因人、因事、因境而异。只要做到情怀深、人格正,就能心有猛虎而细嗅蔷薇,让感性的智慧之花在法庭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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