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30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文学 >> 散文 >> 正文
拿什么拯救你
时间:2014-06-25 17:47:21    作者:董万军 杜东安    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当一阵微风飘过而后,太平的笑靥自一把剑锋的边缘蔓延成泣血的忧伤,透过幽暗的光影,我又一次看到了《大明宫词》里那个夜晚所有的美好——唯美的长安上元节,清雅的空中依然漂浮着大唐温馨醇厚的气息,高贵的太平伸出芊芊玉指揭开了那张神秘的面具,顷刻间,一张俊朗的面孔照亮了她孤寂的夜空。自剑眉星目之下传出似水般缠绵的洞箫之音就这样开启了太平生命中最诗意的爱情方式,这个名叫薛绍的男人来得不早不晚刚刚好,他带着满怀的不由自主和言不由衷走入了太平孤孤单单的青春,同时也走进了这个云诡波谲的世界。

青春的太平无法阻挡任何一缕来自春天的温柔光芒,昆仑奴面具下的薛绍就像一尊自茫茫云天降临而下的神明,他带给她的致命诱惑就是这一张美好的面容,这个恰似春风般俊逸飘扬的男子融化了太平心底这座繁华鼎沸的城池,尤其是惊鸿一瞥后的沉默,更加激起了她对爱情的渴望和冲动,这个名叫爱情的方式发生过后,接下来的就是太平公主惊天动地的传奇故事。然而,薛绍带给太平的仅仅只是一个美丽的邂逅而已,芸芸众生之中,他只能做太平生命中的路人甲,在慧娘的感情天地里,薛绍已经做了那颗最亮的星辰,如今倔强的太平却要拼尽全力的要把他摘下,在曾经绚丽的一场婚姻背后,太平唯要做的竟是美好幻想中的那个路人乙。

武则天善意的隐瞒,实现了太平公主形式上的第一段婚姻,作为母后的武则天残忍地将薛绍的妻子赐死,随后给了太平那场世俗的婚礼。洞房花烛夜里,无辜的太平演尽了人间悲凉,燃烧的蜡烛照亮了这个大唐公主的全新生活,却怎么也照不亮窗户外边的苍茫云天,薛绍的妻子慧娘怀着身孕逃亡到了寺庙,为日后更多的纠缠种下了罪孽的因果。太平原以为过了这一夜她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子,实质上,漫长的一夜过后,太平的悲情一生才刚刚开始,日后的生活竟然比烟花还要寂寞、悲凉。 

薛绍对爱情专一和高尚的道德操守使得太平与他的距离注定隔着厚厚的一堵墙,这个男人的心唯一所属的只是慧娘,面对太平所作出的一切,他只是选择守着“长相守”痛苦的活下去,他让自己活在一个天大的谎言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却不能相认,终是叶儿和太平的融洽相处燃烧了他内心的坚冰,五年的惨淡婚姻过后,当薛绍发现自己爱上太平的时候,他却一点点的靠近了死亡。

薛绍用死亡的形式告诫着太平不爱不强求的决心,并且一而再地质问她真正的爱情是什么,太平的贸然闯入,构筑了这个世界上最难以逾越的情感沟壑,她生硬地站在薛绍的对岸,她的温情在薛绍忧郁的隐忍和辽远的冷漠里竟是那般的可笑。太平根本不知道对岸的这个男子仅仅只是一个深藏着矛盾和怨恨的躯壳而已,他的心早在慧娘死的那一刻就全盘死去了,透过这张曾经那般俊逸的面孔,他带给太平的仅仅是笼罩在纯净天空下的幽暗愁云。 

武则天原以为她能够给女儿制造出一个幸福的王国,她却不知道暗藏于红烛背后的那些残忍的血腥,对于太平而言,她要的是一段刚刚好的爱情,而作为母后,她给她的却是“一段爱就是苦苦的一辈子”。

太平与薛绍的虐恋开始于那一段残酷的错误相遇,不单单是武则天一手遮天的权力堆砌了横亘在他们面前的苦难壁垒,是爱情身不由己的枷锁左右了他们前行的脚步,太平终是无法拯救自己最爱的这个男人,她放下了自己所有的骄傲,却毅然决然地拔出了血腥的长剑,薛绍轰然倒地,同时也崩溃了她寂寞的天地。倘若没有上元节夜里的那场邂逅,天真浪漫的天平和原本无罪的薛绍就不会走成迎面而来的甲和乙;假如天平不是公主,假如世界上没有慧娘的长相守,或许我们真的愿意祝福他们能够一起走到白头。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